《表1新准则下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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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新准则的变化、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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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商业实质判断标准更趋原则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基本目的是通过交换取得与换出资产存在明显差异的换入资产,与其他现有资产相结合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用。符合这一目标的交换视为具有商业实质。商业实质的判断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计量模式选择的重要依据,企业应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判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新准则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标准与原准则保持基本一致。不同之处在于旧准则强调关联方关系对商业实质判断的影响,认为“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新准则则取消了关联方关系对商业实质判断的影响规定,要求企业必须严格遵从新准则第七条的两个条件判断其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而不能简单地以其关联方关系定论。可见,新准则有关商业实质的判断更具原则导向性,需要会计人员充分发挥其职业判断能力,对换入资产未来现金流量与换出资产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的差异进行充分鉴定与说明,进而得出可靠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