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汉冶萍公司股本与债票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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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政局下企业的生存境遇——以1912年江西省接办萍乡煤矿为中心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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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周泽南:《汉冶萍公司之内容》,载《东方杂志》,1912年第3期。

7月23日,李烈钧委派周泽南至萍矿,称江西省拟附股,必先从事调查。而据周泽南所调查,汉冶萍公司之股本与债票情况如表1所示。据表1可知汉冶萍公司股本与债票金额之巨、厂矿规模之宏大。其中,萍乡煤矿虽然内外债高达6769010两,但仍为绝大之矿产,常年开支约银4969600两,浮存金额亦有426000两。[9]因此,赣省急欲占萍矿为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