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现行调剂方案的效应及与方案一和方案二的比较单位:亿元、》
注:上解额按照公式(9)计算,拨付额按照公式(10)计算,净调剂金=拨付额-上解额。
根据现行方案,按照3.5%的上解比例,在假设省份职工工资为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工资、在职应参保人数等于实际在职参保人数的条件下(1),我们同样基于2015年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与支出相关数据,模拟养老保险基金现行方案对制度赡养率和地方养老金制度内基金平衡情况的影响效应,并与我们基于制度赡养率提出的两个调剂方案的效应进行对比,结果见表2。同时,为了观察上解比例提高之后的效应,我们假设上解比例提高至5%,并对5%上解比例方案的效应也进行模拟。从对制度赡养率的影响效应来看,现行制度模式下各省份在调剂后的制度赡养率趋近全国平均制度赡养率的程度低于我们设计的方案一和方案二,统筹之后存在制度内基金缺口省份的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规模也高于我们设计的方案一和方案二的测算结果。当上解比例提高至5%时,现行方案降低制度赡养率基尼系数的效应有所增加,与第(4)列数据相比,第(9)列数据显示,不同省份地区的制度赡养率更向全国平均制度赡养率32.85%的水平趋近。
图表编号 | XD001003872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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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5 |
作者 | 金刚、张秋秋 |
绘制单位 | 沈阳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