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实务》求取 ⇩

第一编 行政法及行政诉讼基础知识1

目录1

一、行政机关及行政行为3

行政3

国家行政机关4

我国的国家行政机关种类5

常见的有关国家行政组织的法律、法规5

常见的有关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法规6

行政组织7

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7

中央行政机关主要职权和任务7

国务院的人员组成及其机构8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主要职权和任务9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设置9

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的职权和任务的区别9

行政权10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的行政机构与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的区别10

基层群众组织与国家行政机关的区别10

行政首长和首长负责制11

地方国家机关的职能机构有哪些11

国家行政机关的直属机构12

中央国家行政机关的办公机构的种类12

国家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的种类12

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的业务分类13

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原则13

国家行政机关设立、合并、撤销的法律程序14

国家行政机关和其它国家机关的区别14

司法行政机关同司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的区别15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罢免15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免职和撤职16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提职和降职17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辞职和退职17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停职18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离休18

行政行为及其种类18

国民经济行政管理20

工业行政管理20

农业行政管理21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22

财政金融行政管理22

商业行政管理23

经济特区行政管理23

外事行政管理23

海关行政管理24

卫生行政管理24

科技行政管理25

文化行政管理25

教育行政管理26

公安行政管理26

民政行政管理27

司法行政管理27

违反海关行政管理的行为及行政处罚28

违反林业管理的行为及行政处罚29

违反土地管理的行为30

草原管理行为31

违反草原管理行为31

违反草原管理的行政处罚32

渔业行政管理的行为32

违反渔业行政管理的行为32

矿产资源行政管理33

违反矿产资源管理的行为33

违反水资源管理的行为34

水资源行政管理34

行政纠纷35

行政纠纷的种类35

行政纠纷的形式36

行政处罚的罚款、没收和刑罚中的罚金、没收之间的区别37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司法拘留的区别37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区别38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38

农林水利行政管理处罚39

不服行政管理处罚的对策39

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其特征40

行政强制执行40

物价行政管理41

物价部门的职权范围41

工商企业在价格管理方面的义务42

违反消防管理的行为及其处罚43

工商行政管理处罚43

外交部的职权范围44

人事部的职权范围45

劳动部的职权范围46

航空航天工业部的职权范围47

能源部的职权范围47

建设部的职权范围48

机械电子工业部的职权范围48

国防部的职权范围49

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的职权范围49

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的职权范围50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职权范围51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51

公安部的职权范围52

安全部的职权范围52

民政部的职权范围53

监察部的职权范围53

财政部的职权范围54

冶金工业部的职权范围55

化学工业部的职权范围55

地质矿产部的职权范围56

轻工业部的职权范围57

纺织工业部的职权范围57

铁道部的职权范围58

交通部的职权范围58

农业部的职权范围58

林业部的职权范围59

商业部的职权范围59

对外经济贸易部的职权范围60

文化部的职权范围60

卫生部的职权范围61

广播电影电视部的职权范围61

体育运动委员会的职权范围62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的职权范围62

审计部门的职权范围63

中国人民银行的职权范围63

司法部的职权范围64

物资部的职权范围64

国家教育委员会的职权范围65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职权范围65

国家物价局的职权范围66

国家土地管理局的职权范围67

海关的职权范围67

二、行政法68

行政法和行政法的分类68

行政法调整的对象69

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70

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71

引起行政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71

我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72

常见的有关国家行政活动的法律、法规73

国家行政组织法74

国家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内容75

制定和发布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76

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立法”77

行政法规及其特点77

行政法规的分类78

行政法规在效力上的等级分别79

行政法规的效力表现79

行政法规的效力同其他法律的效力的区别80

行政管理法规生效必须具备的条件80

行政管理法规制定必须经过的程序80

规章及其特点81

行政管理法规的撤销、废止和消灭81

规定和采取行政措施的行为82

行政措施的特征83

行政措施的种类83

行政措施发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的条件84

行政措施的法律效力85

无效的行政措施86

行政措施的撤销、废止、变更和终止86

行政强制执行及其特点87

行政强制执行的种类88

行政处罚及其特点90

行政处罚与执行罚的区别91

行政处罚的罚则91

三、行政诉讼93

行政诉讼93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的条件93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范围94

行政诉状94

法院不受理的行政案件96

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97

行政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97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的管辖99

因不动产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99

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行政案件的审理99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中指定管辖的适用100

移送管辖以及移送管辖与管辖权的转移之间的区别101

行政管理相对人告诉前曾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起诉的被告102

行政诉讼的原告102

实施行政行为的机关撤销,因该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被告103

因行政机关委托某一组织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发生行政诉讼的被告103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103

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的区别104

行政处罚及行政处罚的特点105

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进行的行政诉讼105

行政处罚的种类106

行政处罚的罚则107

警告107

罚款以及它与刑法中规定的罚金之间的区别108

行政拘留以及它与刑事拘留、司法拘留之间的区别109

劳动教养110

没收111

许可证处罚112

停止营业113

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的区别113

行政诉讼法律中“可以”、“应当”;“单处”、“并处”等语的理解114

越权作出的行政处罚的效力115

行政处罚权在企业中的使用116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提出复议,是否为诉讼的必经程序的理解117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包括的内容117

行政处罚决定117

行政机关下达处罚决定的同时即强制执行的不合法性118

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复议后,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裁决的期限以及逾期不作决定的后果119

追罚期限119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区别120

承担行政责任的主要方式12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拒不履行时,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121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范围的确定123

行政机关的强制执行形式123

行政机关的实行强制执行程序的步骤125

行政诉讼的原告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前的复议程序125

在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126

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耽误法定期限的法律后果127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期限及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审批128

人民法院宣判前,是否允许被告人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128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地方政府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处理129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定130

法院判决撤销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是否可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规定131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原则131

举证责任及行政诉讼中被告负有举证责任的规定132

显失公正的行政处罚的处理133

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时,发现有犯罪情况的处理134

人民检察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况的处理134

行政诉讼的上诉状135

诉讼费用及行政诉讼费用的支付135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处理136

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程序的步骤138

协助执行人139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时的赔偿及赔偿的分担139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要求赔偿的提出程序140

行政侵权赔偿责任以及它与民事赔偿之间的区别141

行政侵权应如何赔偿142

我国行政诉讼法对外国人参加行政诉讼的具体规定143

第二编各种行政案件及各种行政诉讼情况的处理原则147

一、一般原则147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147

行政立法的基本原则148

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149

行政强制执行的基本原则150

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151

行政调解的基本原则151

行政复议的基本原则152

行政仲裁的基本原则153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154

二、公安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155

治安行政案件中的调解155

治安行政案件中行为人责任年龄的确定156

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计算156

治安行政案件行为人责任能力的确定157

一人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案件的处理158

治安行政案件中的从轻处罚158

治安行政案件中的从重处罚159

治安行政案件的时限160

扰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秩序案件的处理161

扰乱车站、市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的秩序的案件的处理162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案件的处理163

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案件的处理164

造谣惑众、煽动闹事案件的处理164

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案件的处理165

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案件的处理166

非法携带、存放枪支、弹药或者有其他违反枪支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理166

违反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管理规定,储存、生产、使用、运输危险物品案件的处理167

非法制造、贩卖、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或其他管制刀具案件的处理168

经营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其他供群众聚集的场所,违反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改正案件的处理169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标志、防围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标志、防围案件的处理170

组织群众集会或者文化、娱乐、展览、展销等群众性活动,不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案件的处理170

违反渡船、渡口安全规定,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案件的处理171

不听劝阻抢登渡船,造成渡船超载或者强迫渡船驾驶员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航行,尚不够刑事处罚案件的处理171

在铁路、公路、水域航道、堤坝上、挖掘坑穴、放置障碍物、损毁、移动指示标志,可能影响交通运输安全,尚不够刑事处罚案件的处理172

设置、使用民用射击场,不符合安全规定案件的处理173

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案件的处理173

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案件的处理174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件的处理175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案件的处理176

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案件的处理176

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案件的处理177

胁迫或者诱骗不满十八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摧残其身心健康案件的处理178

隐匿、毁弃或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报案件的处理179

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案件的处理180

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案件的处理181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案件的处理182

故意损坏公私财物案件的处理183

明知是赃物而购买案件的处理184

倒卖车船票、文艺演出或体育比赛入场票券及其他票证案件的处理184

违反政府禁令吸食鸦片、注射吗啡等毒品案件的处理185

利用封建迷信手段,扰乱社会秩序或骗取财物的尚不够刑事处罚案件的处理186

偷开他人机动车辆案件的处理187

在地下、内水、领海及其他场所中发现文物隐藏不报,不上交国家案件的处理188

刻字业承制公章违反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理189

故意污损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损毁公共场所雕塑,尚不够刑事处罚案件的处理190

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路牌、交通标志案件的处理191

故意损毁路灯、邮筒、公用电话或者其他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案件的处理191

违反规定,破坏草坪、花卉、树木案件的处理192

违反规定,在城镇使用音响器材,音量过大,影响周围居民的工作或者休息,不听制止案件的处理193

在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案件的处理193

故意阻碍消防车、消防艇通行或者扰乱火灾现场秩序,尚不够刑事处罚案件的处理194

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案件的处理195

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严重损失案件的处理196

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案件的处理197

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占用防火间距,或者搭棚、盖房、挖沟、砌墙堵塞消防车通道案件的处理197

埋压、圈占或者损毁消火栓、水泵、水塔、蓄水池等消防设施或者将消防器材、设备挪作他用,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案件的处理198

有重大火灾隐患,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案件的处理199

挪用、转借机动车辆牌证或者驾驶证案件的处理200

无驾驶证的人、醉酒的人驾驶机动车辆,或者把机动车辆交给无驾驶证的人驾驶案件的处理200

在城市集会、游行,违反有关规定,妨碍交通,不听民警指挥案件的处理201

无理拦截车辆或者强行登车,影响车辆正常运行,不听劝阻案件的处理202

在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明令禁止通行的地区强行通行,不听公安人员劝阻案件的处理202

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案件的处理203

驾驶未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和批准行驶的机动车辆案件的处理203

驾驶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案件的处理204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案件的处理204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在街道上搭棚、盖房、摆摊、堆物或者有其他妨碍交通行为案件的处理205

指使、强迫车辆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规则案件的处理205

一般违反交通管理案件的处理206

不按规定申报户口或者申领居民身份证,经公安机关通知不加改正案件的处理206

假报户口或者冒用他人户口证件、居民身份证案件的处理207

故意涂改户口证件案件的处理207

旅店管理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照规定登记案件的处理208

出租房屋或者床铺供人住宿,不按照规定申报登记住宿人户口案件的处理208

卖淫、嫖宿暗娼、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案件的构成和处理208

种植罂栗植物案件的构成和处理209

赌博案件的构成和处罚210

制作、复制、出售、出租或者传播淫书、淫画、淫秽录像等淫移物品的构成和处罚211

治安行政案件中按日强加罚款的原则212

治安行政案件强制措施的施用原则213

治安管理中扣押财物折抵原则214

警察在执行职务时误伤他人案件的处理214

警察执行职务时,强行借用他人交通工具案件的处理215

外国人违反入境出境管理法进出境案件的处理216

警察违反规定使用械具、枪支案件的处理216

中国人违反出入境管理法,擅自伪造、涂改、冒用、转让出境入境证件案件的处理217

违反毒品管理案件的处理217

对不执行提价申报制度案件的处理218

违反爆炸物管理案件的处理218

治安管理案件担保原则219

企业法人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行政处罚220

三、工商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220

企业法人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行政处罚221

企业法人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出买或者擅自复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副本,不按规定悬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案件的行政处罚222

企业法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不按照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的行政处罚223

企业法人拒绝登记主管机关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224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违反登记管理的行政处罚225

经济合同仲裁的基本原则225

经济合同仲裁的管辖原则226

无效经济合同的处理原则227

利用经济合同从事违法行为案年的处理原则228

违反政策规定,不完成农副产品交售任务自行出售的行政处罚230

抬价抢购农副产品的行政处罚230

出售国家不准上市出售的物品案件的行政处罚231

违反规定买卖机动船舶的行政处罚232

在集市上从事违法活动的行政处罚232

违反规定拼装、出售汽车的行政处罚233

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234

个体工商户未经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行政处罚234

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主要登记项目的行政处罚235

个体工商户擅自经营不准经营的商品的行政处罚236

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的处理237

个体工商户逾期不缴纳管理费的行政处罚237

私营企业违反登记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罚238

倒卖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自由买卖的物资、物品案件的行政处罚239

倒卖国家计划供应物资票证,倒卖发票、批件、许可证、执照、提货凭证、有价证券的行政处罚239

倒卖经济合同,利用经济合同或者其他手段骗买、骗卖的行政处罚240

从零售商店或者其他渠道套购紧俏商品,就地加价倒卖的行政处罚241

倒卖文物、金银(包括金银制品)、外汇的行政处罚241

制造、推销冒牌商品、假商品、劣质商品,或者掺杂使假、偷工减料案件的行政处罚242

印制、销售、传播非法出版物(包括录音录像制品)获得非法利润的行政处罚244

利用报销凭证弄虚作假,进行不正当经营的行政处罚245

为投机倒把活动提供货源、支票、现金、银行帐户以及其他方便条件,或者代出证明、发票、代订合同的行政处罚245

垄断货源、欺行霸市、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的行政处罚246

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广告的行政处罚247

利用广告弄虚作假,欺骗用户和消费者的行政处罚248

违反卷烟、烈性酒广告规定的行政处罚248

伪造、涂改、盗用或者非法复制广告证明的行政处罚249

在户外非法设置、张贴广告案件的处罚250

广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损害民族尊严,具有国旗、国微、国歌标志、国歌音响,有反动、淫秽、迷信、荒诞内容案件的行政处罚250

新闻单位以新闻报道形式刊播广告,新闻记者以采访名义招揽广告的行政处罚251

不能正确使用注册商标案件的处理252

使用注册商标,其商品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案件处罚253

按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不申请商标注册的处罚254

使用未注册商标而冒充注册商标和使用了禁止作为商标的文字、图形的处罚254

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未签订使用许可合同的处理255

非法印制或者买卖商标标识的处罚255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处罚256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案件的处罚258

四、税务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259

逃避农业税行政案件的处罚259

滞纳偷、漏工商统一税案件的处理260

中外合资企业违反所得税法案件的处理260

公民违反个人所得税案件的处理261

外国企业偷税抗税案件的行政处理262

对违反契税管理案件的处理263

对违反屠宰税管理案件的处理263

对违反征收烧油特别税管理案件的处理264

对逃避牲畜交易税收案件的处理264

对滞纳产品税收案件的处理265

对滞纳增值税收案件的处理265

对拖延纳税期限案件的处理266

对纳税人隐匿经营情况或申报不实行为案件的处理266

对经营者未在期限内办理税务登记案件的行政处理266

对拖延缴纳资源税期限案件的处理267

对国营企业拖延缴纳所得税案件的处理267

对向已开征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摊派案件的处理268

对集体企业逾期不缴纳所得税案件的处理268

对国营企业不按时据实申报缴纳工资调节税案件的处理268

对偷抗缴纳工资调节税案件的处理269

对企事业未缴纳税款先发奖金案件的处理269

对企事业不按期据实申报缴纳奖金税案件的处理270

纳税人经批准开业后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税务登记案件的处理270

纳税人经批准歇业、合并、联合、分设、改组、转业、迁移后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并缴清应纳税款和撤销发票案件的处理271

纳税人在税务机关检查生产经营情况时不据实报告或提供帐册、凭证及有关资料,拒绝或隐瞒有关情况案件的处理271

纳税人违反国家税收征收管理条例案件的处理271

纳税人漏税、欠税、偷税、抗税案件的处理272

地方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巧立名目向学生家和单位集资,或者变相集资,以种种借口不让学生入学案件的处理273

纳税人拖欠税款、滞纳金、罚款经催缴无效案件的处理273

纳税人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少贴印花税票案件处理274

纳税人不将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不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案件的处理274

五、物价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274

对不执行国家定价收购、销售商品或收取费用案件的处理274

对违反国家指导价的定价原则,制造、调整商品价格或者收费标准案件的处理276

对抬级抬价、压级压价案件的处理277

对违反规定将计划内生产资料转为计划外商品高价销售案件的处理278

对定量内供应城镇居民的商品按议价销售案件的处理279

对违反规定层层加价销售商品案件的处理279

对自立名目滥收费用案件的处理280

对采取以次充好、短尺少秤、降低质量等手段,变相提高商品价格或者收费标准案件的处理280

对企业之间或者行业组织商定垄断价格案件的处理281

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行为案件的处理282

对泄露国家价格机密案件的处理283

对有非法所得的价格违法案件的处理283

对无非法所得的价格违法案件的处理284

对价格违法单位或个人强制措施的适用284

物价行政诉讼案件的赔偿适用285

物价行政诉讼案件的溯及力285

对违反物价管理的违法案件罚没财物的处理286

六、交通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287

海上交通行政案件287

违反海上船舶检验和登记规定案件的处理287

违反船舶、设施上人员规定案件的处理288

违反航行、停泊和作业规定案件的处理288

违反海上交通安全保障规定案件的处理289

违反海上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理290

违反海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定案件的处理291

违反打捞清除规定案件的处理291

内河交通行政案件293

违反内河船舶、排筏、设施和人员规定案件的处理293

违反内河交通所有人或者经营人规定案件的处理293

违反内河航行、停泊和作业规定案件的处理294

违反内河交通渡口管理案件的处理294

违反内河船舶、排筏、设施储存、装卸、运输危险货物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理295

违反内河交通安全保障规定案件的处理296

违反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理297

水路运输行政案件299

擅自设立水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服务企业案件的处理299

水路运输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擅自从事营业性运输服务案件的处理300

水路运输中哄抬运价或超出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案件的处理302

不使用规定的运输票据进行营业性运输案件的处理303

不按规定交纳规费和运输管理费案件的处理304

垄断货源、强行代办服务案件的处理305

缴费人不缴纳港口建设费案件的处理306

不服从管理,不填报运输统计报表案件的处理306

违反航道管理保护规定案件的处理307

航道管理行政案件307

违反航道养护费规定案件的处理308

公路管理行政案件309

违反公路及公路用地路政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理309

危及公路及公设施安全案件的处理309

违反公路安全保护规定行车案件的处理310

施工建设单位违反公路路政管理案件的处理311

乱砍滥伐或毁坏公路花草林木案件的处理312

违反公路规费征收规定案件的处理312

道路交通管理行政案件314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规定案件的处理314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理314

对违反机动车驾驶员规定案件的处理316

非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理317

机动车驾驶员违反车辆装载规定案件的处理317

行人和乘车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理318

铁路交通管理行政案件319

扰乱铁路车站、列车秩序或侵害旅客合法权益案件的处理319

建造设施妨碍铁路运输安全案件的处理320

携带或隐匿、伪装危险品危害铁路运输安全案件的处理320

违反铁路道口通行规定案件的处理321

铁路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铁路运输安全保护管理案件的处理321

航空管理行政案件322

违反使用民用机场规定案件的处理322

违反维修民用航空器规定案件的处理323

通用航空器违反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理323

邮电管理行政案件324

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案件的处理324

邮政工作人员拒不办理邮政业务或故意延误投递邮件案件的处理325

故意损毁邮政公用设施案件的处理325

违反邮资凭证管理案件的处理326

伪造或者冒用邮政专用标志、邮政标志服和邮政专用品案件的处理327

七、自然资源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328

森林资源行政案件328

毁林开垦、采石、采砂等案件的处理328

违反采伐规定案件的处理329

盗伐森林或其他林木案件的处理330

违反森林防火规定案件的处理331

伪造或者倒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件案件的处理331

违反森林病虫害防治规定案件的处理332

草原资源行政案件333

草原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案件的处理333

矿产资源行政案件334

非法擅自采矿案件的处理334

非法开垦草原和破坏草原植被案件的处理334

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案件的处理335

转让、冒用、擅自印制或者伪造勘察许可证案件的处理336

勘察单位违反有关矿产资源勘察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理337

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未办理采矿登记手续擅自开工案件的处理337

全民所有制矿山企业不办理变更或者延续登记手续案件的处理338

水资源行政案件338

阻碍行洪、航运案件的处理338

毁坏水工程设施安全案件的处理339

破坏水、水域保护案件的处理339

违反取水规定案件的处理340

非法在河道航道内开采砂石、砂金案件的处理340

破坏水土保持案件的处理340

渔业资源行政案件342

对水面、滩涂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案件的处理342

对采用非法方法捕捞行为案件的处理343

对超过捕捞许可证规定捕捞案件的处理344

对未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案件的处理344

对买卖、出租、非法转让捕捞许可证案件的处理345

对外国人、外国渔船擅自从事渔业生产或调查渔业资源活动的处理345

对偷窃、哄抢、或者破坏渔具、渔船、渔获物案件的处理346

对拒绝、阻碍渔政检查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理346

对渔政检查人员玩忽职守或者徇私枉法案件的处理347

八、城乡建设行政案件处理原则347

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即进行建设案件的行政处理347

对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许可证件规定建设案件的行政处理348

对在临时使用土地上建设永久性建筑物案件的行政处理349

对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未按房屋拆迁许可证的规定擅自拆迁案件的行政处理350

被拆迁人违反协议,拒绝腾退周转房案件的行政处理350

九、环境保护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351

违反征收排污费规定案件的处理351

违反污染源申报登记规定案件的处理352

建设项目的防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没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案件的处理353

对烟尘污染案件的处理354

对工业废气和粉尘污染案件的处理354

机动车船尾气污染案件的处理355

对排放环境噪声单位拒检或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案件的处理356

对工业噪声污染案件的处理357

对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案件的处理357

对交通噪声污染案件的处理358

对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案件的处理359

对造成环境污染危害赔偿案件的处理360

拒报或谎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事项案件的处理360

生活饮用水源受到污染案件的处理361

对建设项目水污染防治设施未经检验或达不到规定要求即投入生产或使用案件的处理362

对拒绝现场检查或弄虚作假案件的处理363

造成地表水污染案件的处理363

对地下水污染案件的处理364

对违反关于船舶文书规定案件的处理365

对违反关于船舶油类作业及油污水排放规定案件的处理366

对违反关于船舶防污设备规定案件的处理366

对不按规定使用化学消油剂案件的处理367

对违反关于船舶垃圾规定案件的处理368

对陆源污染物造成海洋污染损害案件的处理369

对违反关于防止海岸工程对海洋环境污染损害案件的处理370

对倾倒废弃物造成海洋污染损害案件的处理371

对不按批准的条件和区域向海洋倾倒废弃物案件的处理372

十、海关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373

对违反进出口许可证制度案件的处理373

对进口货物在完税价格审定时提供不真实货物价格案件的处理374

携带、邮寄或以货运方式进出口淫秽物品案件的处理375

旅客携带和个人邮寄文物出口案件的处理375

违反海关关于进出口货物担保规定案件的处理376

拒绝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检查案件的处理377

个人携带、邮寄超过合理数量的自用物品进出境,未向海关申报案件的处理378

国际国内兼营船舶擅自改营境内运输案件的处理378

违反金银进出国境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理379

擅自出售特准进口的保税货物案件的处理380

擅自开启或者损毁海关封志案件的处理381

进出境运输工具未经海关同意,擅自装卸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上下进出境旅客案件的处理381

进口展览品逾期不复运出口案件的处理382

归侨、侨眷出售国外或港、澳、台地区亲友赠送的小型生产工具案件的处理383

邮递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案件的处理383

十一、财政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384

对隐瞒、截留应当上交国家的税金、利润或者其他财政收入案件的处理384

对虚报冒领、骗取国家财政拨款或者补贴的案件处理385

对超越权限擅自减免税收、动用国库款项案件处理386

对违反规定挪用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案件处理387

对违反规定将全民所有的财产转让给集体,或者将预算内资金划转为预算外资金案件的处理388

严重违反国家财务开支规定,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案件的处理389

对违反国家规定,超越权限,擅自提高补贴标准、扩大补贴范围,提高工资案件的处理390

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共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未构成犯罪或者依法免予刑事处分案件的处理391

对违反财政法规从重处罚的适用391

对违反财政法规从轻或免予处罚的适用392

对同时查出的两种以上违反财政法规行为案件的处理392

对违反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办法案件的处理392

对擅自提高开支标准、扩大开支范围、增加成本费用案件的处理393

对随意摊提成本费用,挤占国家收入案件的处理393

对弄虚作假、成本严重不实案件的处理394

对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使成本升高案件的处理394

对因损公肥私等原因使成本增加案件的处理395

对会计业务人员已知违法行为不抵制又不揭发案件的处理395

对企业主管部门计划不周等给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案件的395

处理395

对违反车辆购置附加费办法案件的处理396

对违反《国营商业、外贸企业成本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案件的处理396

对违反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试行条例有关规定案件的处理397

十、教育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397

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案件的处理397

对侵占、克扣、挪用义务教育经费案件的处理399

对扰乱教学秩序案件的处理400

对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案件的处理400

对侮辱、殴打教师案件的处理401

对体罚学生案件的处理401

对违反国家学位条例有关规定案件的处理402

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案件的处理402

对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人员或考试组织工作参与人员违职案件的处理402

对破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案件的处理403

对适龄儿童、少年未经批准,无正当理由不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案件的处理403

对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案件的处理404

幼儿园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案件的处理404

对擅自将学校的校舍、场地出租、出让或移作非教育之用案件的处理404

对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案件的处理405

对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案件的处理405

对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案件的处理406

对挪用、克扣幼儿园经费案件的处理407

对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案件的处理407

对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案件的处理408

对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案件的处理408

十三、劳动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409

企业对于职工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延迟报告案件的处理409

企业违反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或者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事故案件的处理410

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发布的指示、命令、决定、规章制度连反矿山安全条件的处理411

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职工由于不会操作或不懂安全规程而造成事故案件的处理412

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违反矿山安全条例第59条至第61条规定造成事故案件的处理412

矿山企业及其主管部门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案件的处理413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单位动用企业税后留利用的生产发展基金、新产品试制基金、后备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银行贷款、企业自产自销收入现金、兴办集体经济收入现金发放工资(包括资金、津贴、补贴等)案件的处理414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单位在工资基金专户以外从其他各项业务收入中坐支现金的案件处理414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单位假借其他名义从银行套取现金案件的处理414

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单位在国家有关发放工资、资金、津贴、补贴的规定之外,向职工发放实物案件的处理415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营企业违反规定招用工人案件的处理415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案件的处理416

对已发生的特大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期限案件的处理417

对特大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尚未构成犯罪案件的处理418

特大事故发生后阻碍、干涉调查工作正常进行案件的处理418

特大事故发生后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特大事故调查组查询或者拒绝提供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案件的处理419

十四、土地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420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批准,非法占用土地案件的处理420

对超过批准用地数量占用土地案件的处理421

对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案件的处理422

对无权批准征用、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以及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案件的处理422

上级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非法占用被征地单位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案件的处理423

依法临时使用土地期满不归还案件的处理424

对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要求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案件的处理425

开发土地造成水土流失案件的处理425

扰乱、阻碍土地复垦工作或者破坏土地复垦工程设备案件的处理426

负责土地复垦管理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案件的处理427

对违反缴纳耕地占用税规定案件的处理427

十五、卫生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428

对违反食品卫生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理428

对违反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规定案件的处理429

对违反出口食品卫生管理办法案件的处理431

对违反药品管理规定的案件的处理431

对违反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规定的案件的处理432

对违反精神药品管理办法的处理433

对逃避检疫,向国境卫生检疫机关隐瞒真实情况的案件的处理434

入境人员未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擅自上下交通工具,或者装卸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不听劝阻案件的处理435

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案件的处理435

对准许或纵容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案件的处理436

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案件的处理436

对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而继续营业案件的处理437

对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案件的处理438

对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案件的处理439

对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理439

对造成医疗技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处理440

对个体开业的医务人员所造成的医疗事故案件的处理440

擅自经营麻醉药品和罂粟壳案件的处理441

对擅自生产麻醉药品或者改变生产计划,增加麻醉药品品种案件的处理441

对发生医疗事故或者事件后,丢失、涂改、隐匿、伪造、销毁病案和有关资料案件的处理441

对向未经批准的单位或者个人供应麻醉药品或者超限量供应案件的处理442

擅自配制和出售麻醉药品制剂案件的处理442

对未经批准擅自进口、出口麻醉药品案件的处理442

对擅自安排麻醉药品新药临床,不经批准就投产案件的处理443

对利用工作方便,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处方,骗取、滥用药品的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理443

对擅自种植罂粟的,或者非法吸食麻醉药品的案件处理443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公共财物案件的处理444

十六、人事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444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案件的处理446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行贿、介绍贿赂案件的处理447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庇贪污、贿赂行为案件的处理449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因贪污、挪用公款、贿赂罪被判处刑罚,以及被依法免予起诉或免予刑事处分案件的处理450

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案件的处理451

十七、野生动物资源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452

使用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猎捕方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的行政处理452

对未取得狞猎证或未按狩猎证规定猎捕野生动物案件的处理452

对破坏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453

对出售、收购、运输、携带国家或者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案件的处理454

对伪造、倒卖、转让猎捕证件案件的处理455

对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案件的处理456

十八、审计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456

对拒绝提供有关文件、帐薄、凭证、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案件处理456

对阻挠审计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抗拒、破坏监督检查案件的处理457

对被审计单位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案件的处理458

对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案件的处理459

对打击报复审计、检举人员案件的处理459

对审计人员违反审计法规案件处理460

对审计事物所涉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社会审计法规案件的处理460

十九、会计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461

对违反会计核算规定案件的处理461

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凭证、会计帐薄案件的处理462

对会计人员、行政领导、上级主管单位违反财政制度案件的处理463

对主管领导人对会计人员依法提出书面报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作出处理案件的处理463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案件的处理463

对注册会计师违反工作规则造成不良后果案件的处理464

对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规定案件的处理465

二十、统计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466

对虚报、瞒报统计资料案件的处理466

对拒报或者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案件处理467

对伪造、篡改统计资料案件的处理467

对侵犯统计机构、统计人员行使法定职权案件的处理468

对违法未经批准、自行编制发布统计调查表案件的处理469

对违法、未经核定和批准,自行公布统计资料案件的处理469

对违反统计法有关保密规定案件的处理470

对违反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案件的处理470

二十一、标准化工作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472

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案件的处理472

对已授予认证证书的产品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出厂销售案件的处理473

产品未经认证或者认证不合格而擅自使用认证标志案件的处理474

二十二、计量法规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474

对未经许可制造或修理计量器具案件的处理474

对制造、销售未经考核合格的计量器具新产品案件的处理475

对制造、修理、销售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案件的处理476

对计量器具未按规定申请检定或检定不合格而继续使用案件的处理476

对制造、销售、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件的处理478

对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案件的处理478

计量监督人员违法失职案件的处理479

二十三、司法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480

实行劳动教养案件的处罚480

劳动教养人员违反纪律和制度案件的处罚481

在押犯人违反管理规则案件的处罚481

二十四、机关工作案件的处理原则482

违反档案管理规定案件的行政处理482

泄露国家秘密尚不够刑事处罚案件的处理483

二十五、民政行政案件的处理原则484

社会团体违反登记管理规定的行政处罚484

二十六、各种行政诉讼情况处理原则485

行政复议的原则485

确定行政复议范围的主要因素和原则486

行政复议机构的组织原则487

行政复议中的回避原则488

行政复议的管辖原则488

我国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489

行政复议中不适用调解原则489

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审判组织原则490

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的原则490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491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独立审判原则492

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492

行政诉讼当事人有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493

行政诉讼中的辩论原则493

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原则494

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的基本原则495

人民法院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原则496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案的原则497

人民法院审理控告行政机关侵犯法定经营自主权案的原则497

人民法院确定不予受理案件的原则498

人民法院审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的原则498

人民法院确立行政案件级别管辖权的原则499

行政案件的地域管辖原则500

确立行政案件的专属管辖原则500

几个以上人民法院发生管辖权争议的处理原则500

移送管辖案件的处理原则501

指定管辖案件的处理原则501

行政诉讼中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的原则502

行政诉讼中确立原告资格的原则503

行政诉讼中确立被告资格的原则504

共同诉讼案件的处理原则504

行政案件中第三人问题的处理原则505

行政诉讼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享有什么样的权利和义务505

确立行政诉讼代理制度的的依据506

确立法定代理人的基本原则506

行政诉讼中收集、使用、认定证据的原则507

行政诉讼过程中,代理律师的行为原则507

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担原则508

行政诉讼中不适用反诉的原则508

行政诉讼中对行政机关收集证据的限定性原则509

人民法院决定证据保全的原则509

行政诉讼中关于起诉期限的原则规定510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依据511

行政诉讼中关于起诉条件的原则规定511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拒不到庭的处理原则512

行政案件原告人撤诉的处理原则512

决定延期审理的原则513

决定诉讼中止的原则514

行政诉讼中的移送原则515

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原则515

决定终结诉讼的原则515

人民法院裁判上诉案件的原则516

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案件的原则516

人民法院裁判再审案件的原则517

妨害行政诉讼实行强制措施的原则517

确定行政执行管辖的原则518

行政执行的原则518

对代执行案件的处理原则519

确立执行中止的原则520

决定执行终结的原则521

对执行回转的处理原则521

确立行政诉讼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则522

行政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522

处理行政赔偿案件的原则523

赔偿费用的来源524

行政机关责令所属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的原则524

委托中国律师代理诉讼的原则525

涉外行政诉讼中的对等原则525

涉外诉讼中适用有关国际条约的原则526

第三编 各类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530

一、行政复议程序530

(一)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530

(二)行政复义的管辖534

(三)复义机构536

(四)行政复义参加人538

(五)行政复义的申请与受理539

(六)行政复义案件的审理程序541

(七)行政复义决定书543

二、行政侵权赔偿责任与行政赔偿诉讼程序544

(一)行政侵权赔偿责任544

(二)行政赔偿诉讼550

(一)治安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554

三、治安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554

(二)治安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558

(三)治安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563

四、工商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577

(一)工商行政执法程序577

(二)工商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590

(三)工商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595

(一)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599

五、物价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599

(二)物价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602

(三)物价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606

六、土地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608

(一)土地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608

(二)土地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612

(三)土地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615

七、税务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619

(一)税务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619

(二)税务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621

(三)税务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625

八、渔业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626

(一)渔业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626

(二)渔业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629

(三)渔业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630

九、交通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634

(一)交通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634

(二)交通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639

(三)交通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642

十、矿产资源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645

(一)矿产资源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645

(二)矿产资源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647

(三)矿产资源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650

十一、环境保护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653

(一)环境保护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653

(二)环境保护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657

(三)环境保护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662

十二、城建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664

(一)城建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664

(二)城建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667

(三)城建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670

十三、海关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672

(一)海关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672

(二)海关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674

(三)海关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677

十四、审计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680

(一)审计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680

(二)审计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683

(三)审计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687

十五、食品卫生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689

(一)食品卫生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689

(二)食品卫生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692

(三)食品卫生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695

十六、计量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698

(一)计量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698

(二)计量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702

(三)计量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705

十七、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706

(一)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706

(二)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709

(三)森林资源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711

十八、医药卫生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714

(一)医药卫生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714

(二)医药卫生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715

(三)医药卫生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718

十九、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行政案件的处理及诉讼程序722

(一)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行政案件的处理程序722

(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行政案件的诉讼程序723

(三)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行政案件的证据运用726

第四编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疑难案件选析731

一、行政执法疑难案件选析731

偷开他人辆兜风的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一般的违法行为731

装神弄鬼为人治病,骗取钱物应如何处理732

为报复而损坏他人财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733

打电话污辱他人的行为是一般流氓行为,还是流氓犯罪734

倒卖球票的行为是投机倒把行为还是投机倒把罪736

在公共场所殴打他人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还是构成犯罪737

散布他人与丈夫有不正当两性关系的行为该如何进行处罚739

虐待妻子该如何处罚740

因掌握他人隐私而进行敲榨勒索的行为是骗取行为还是敲榨勒索的行为741

哄抢他人西瓜,造成损失不大的行为是哄抢行为还是构成抢夺罪742

在公共场所抢夺他人少量钱物的行为是一般的抢夺违法行为还是构成了抢夺罪743

因贪图便宜而购买少量赃物的行为是构成销赃罪还是一般的违法行为744

走私一台彩电的行为是由海关予以行政处理还是移送司法机关处理746

辱骂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妨碍执行公务,该如何处罚748

由消遣而引起的赌博行为该如何处罚749

单位进行投机倒把,如何处罚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751

广告经营者和客户利用电视话广告贬你其他客户的,应如何承担侵权责任752

相对人是否应当以工商人员个人过错为由而不服从工商局处罚753

相对人拒不送检计量器具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还是违反《计量法》的行为755

单位购买食品卖给职工,造成中毒事故,应否受到卫生行政处罚756

为了谋利,出售受变形杆菌污染的熟牛肉,是投机倒把,还是违反《食品卫生法》757

计划生育委员会处罚相等人,应怎样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758

个人招用生活困难的适龄少年就业,是对社会有益的行为,还是违反《义务教育法》的行为760

倒卖汽油并加价销售,是投机倒把行为,还是违反价格管理行为761

相对人不服从城建部门的安排,强行建房,城建部门应从轻处罚还是从重处罚762

倒卖车票进行营利,是一般倒卖行为,还是构成犯罪763

明知污水给农户造成损失而继续排放,是违反环境保护的行为,还是故意破坏集体生产罪764

捏造事实侮辱女友,是侵犯他人人身权利的行为,还是构成诽谤罪766

商店进行投机倒把,工商局应如何处罚767

预先收取货款而未及时转帐结算,是违反税收制度的行为,还是构成偷税罪768

签订假合同逃避纳税,是偷税行为,还是构成偷税罪770

相对人经过城建部门批准,但超面积建房,所建房屋是全部拆除还是拆除违章部分771

行政管理相对人未经批准而非法占地建房,又确实住房紧张的,土地管理部门应如何处理772

以地换地,并给予经济补偿,是否是买卖土地的行为773

未办理采矿手续,非法开采矿石的行为应如何处罚774

物价部门定性不准,导致适用法律错误,应如何解决775

二、行政诉讼疑难案件选析777

铁路治安行政案件是否应由地区人民法院管辖777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发生在《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发生在法律效力之前,公安机关的处理在条例生效后作出,法院能否受理778

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当事人是否有权选择其中一个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779

数人受罚,一人起诉,人民法院应否通知未起诉的被处罚人参加诉讼781

行政诉讼受理机关遇有不该收案的应作如何处理782

公安局变更派出所的处罚决定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应否受理784

在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不享有起诉的权利,但是否可以上诉786

海关行政案件应由哪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案件787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是否可以适用本行政区域地方性行政法规788

行政诉讼中,发现构成犯罪的应如何处理789

行政审判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还是审查合同内容791

诉讼期间原告又实施了新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能否直接审理并判决793

倒买倒卖国家有价证券,应由哪个部门行使处罚权794

行政诉讼中是否允许被诉机关撤销错误裁决796

当事人认为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确有错误时,是否可以提出申诉797

未起诉的被处罚人是否应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798

被侵害人提起诉讼,被处罚人是否应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800

被害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是否合适802

既给行政处分,又给行政处罚是否显失公正803

究竟是谁违法805

镇政府自行强行拆除居民违法建房,是否属于超越职权的违法行为806

可否强制执行809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是维持、变更还是撤销810

是审查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是审查变更或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812

二审期间,行政机关能否再改变其具体行政行为815

镇政府强行拆除居民违法建房,是否属手超越职权的违法行政行为816

不服政府土地确认权提起的诉讼,是民事案件还是行政案件819

是对鉴定结论有异议,还是不服行政机关的处理决定820

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法院应否在裁量幅度内变更822

渔政管理站适用法律不当,人民法院能否在判决中补正或变更824

在行政诉讼中,原、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应否有效825

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能否主持原、被告进行调解827

行政机关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违法行为性质和情节的认定错误,将导致什么样的后果828

行政机关联合执法进行综合治理时,应如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829

行政处罚超越职权,违反法定程序,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831

将当事人间因同一原因而引起的纷争分开进行处罚,是否显失公平833

程序违法是否必然导致实体上的违法835

执法机关滥用职权作出的行政行为法院该如何处理836

行政机关超越职权的处罚决定法院该如何处理838

行政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未出示证件,与当事人发生吵打,能否认定当事人是阻碍执行公务839

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否按缺席判决841

行政机关对未取得产品合格证书的销售部门进行产品质量监督处罚合法吗842

行政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人民法院应撤销处罚决定,还是应该判决变更843

对当事人妨害行政诉讼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如何处理844

公安机关错拘他人,对受害人应承担什么责任845

“两所”越权审批,造成损失应负什么责任847

二审期间,行政机关能否再改变其具体行政行为849

行政案件在诉讼期间,能否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850

第五编常用法律法规选编855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节录)85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节录)855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862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草案的说明)871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通知877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经济行政案件不应进行调解的通知890

人民法院审理治安行政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89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是否受理治安行政案件的批复89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法院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89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治安行政案件具有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是否适用于审理其他行政案件的批复893

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法院对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强制执行需要银行协助执行的案件应如何办理问题的联合通知89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受理问题的函894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89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899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900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贯彻实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通知9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关于审计行政复议问题的通知909

行政复议条例9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918

公安部关于查破和处理治安案件的通知926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实施细则9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936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938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942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46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950

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953

广告管理条例957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9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965

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施行办法97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977

国家物价局关于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983

重要生产资料和交通运输价格管理暂行规定986

计划外生产资料全国统一最高限价暂行管理办法989

国家物价局关于价格违法案件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990

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995

违反外汇管理处罚施行细则1000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1002

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1006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010

森林防火条例1013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1019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02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1030

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条例1035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037

海关总署公告1042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1044

盐业管理条例1049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054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1059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106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063

1992《行政执法与行政诉讼实务》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周澍澄主编 1992 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

高度相关资料

国有资产立法研究(1995 PDF版)
国有资产立法研究
1995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996 PDF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996
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指南(1990年08月第1版 PDF版)
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指南
1990年08月第1版 青岛海洋大学出版社
依法行政与行政诉讼( PDF版)
依法行政与行政诉讼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PDF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999 PDF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999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992 PDF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992 北京:法律出版社
环境行政执法与诉讼(1990 PDF版)
环境行政执法与诉讼
1990 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1990 PDF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
1990 北京:中国卓越出版公司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989 PDF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989 北京:法律出版社
行政诉讼与公安行政诉讼(1991 PDF版)
行政诉讼与公安行政诉讼
1991 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
行政法理论与行政执法实务(1997 PDF版)
行政法理论与行政执法实务
1997 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997 PDF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997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1994 PDF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1994 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
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的法律适用(1995 PDF版)
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的法律适用
1995 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