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民法典》求取 ⇩

目录1

第一编 总则(第1条至第240条)1

第一章 人(第1条至第89条)1

第一节 自然人(第1条至第20条)1

第二节 法人(第21条至第89条)2

第一小节 社团(第21条至第79条)2

一、一般规定(第21条至第54条)2

二、注册的社团(第55条至第79条)8

第二小节 基金会(第80条至第88条)15

第三小节 公法法人(第89条)17

第二章 物动物(第90条至第103条)17

第一节 行为能力(第104条至第115条)20

第三章 法律行为(第104条至第185条)20

第二节 意思表示(第116条至第144条)22

第三节 合同(第145条至第157条)28

第四节 条件期限(第158条至第163条)30

第五节 代理全权(第164条至第181条)31

第六节 允许追认(第182条至第185条)35

第四章 期间期日(第186条至193条)36

第五章 时效(第194条至第225条)37

第六章 权利的行使自卫自助(第226条至第231条)45

第七章 提供担保(第232条至第240条)46

第二编 债的关系法(第241条至第853条)49

第一章 债的关系的内容(第241条至第304条)49

第一节 给付义务(第241条至第292条)49

第二节 债权人的迟廷(第293条至第304条)59

第二章 因合同而产生的债的关系(第305条至第361条)61

第一节 合同的成立和内容(第305条至第319条)61

第二节 双务合同(第320条至第327条)63

第三节 向第三人履行给付的约定(第328条至第335条)65

第四节 定金违约金(第336条至第345条)67

第五节 解除合同(第346条至第361条)69

第三章 债的关系的消灭(第362条至第397条)71

第一节 履行(第362条至第371条)71

第二节 提存(第372条至第386条)73

第三节 抵销(第387条至第396条)76

第四节 免除(第397条)77

第四章 债权的转让(第398条至第413条)78

第五章 债务的承担(第414条至第419条)80

第六章 多个债务人和债权人(第420条至第432条)82

第七章 各个债的关系(第433条至第853条)84

第一节 买卖互易(第433条至第515条)84

第一小节 一般规定(第433条至第458条)84

第二小节 物的瑕疵担保(第459条至第493条)89

第三小节 特种买卖(第494条至第514条)96

一、货样买卖试验买卖(第494条至第496条)96

二、买回(第497条至第503条)97

三、优先买受(第504条至514条)98

第四小节 互易(第515条)100

第二节 赠与(第516条至第534条)100

第一小节 使用租赁(第535条至第580a条)104

第三节 使用租赁用益租赁(第535条至第597条)104

第二小节 用益租赁(第581条至第584b条)127

第三小节 土地用益租赁(第585条至第597条)129

第四节 借用(第598条至第606条)139

第五节 贷款(第607条至第610条)141

第六节 劳务合同(第611条至第630条)143

第七节 承揽合同和与其类似的合同(第631条至第6511条)150

第一小节 承揽合同(第631条至第651条)150

第二小节 旅游合同(第651a条至第6511条)156

第八节 居间合同(第652条至第656条)161

第九节 悬赏广告(第657条至第661条)162

第十节 委托(第662条至第676条)164

第十一节 无因管理(第677条至第687条)166

第十二节 保管(第688条至第700条)168

第十三节 向旅店主处携入的物(第701条至第704条)170

第十四节 合伙(第705条至第740条)172

第十五节 共有(第741条至第758条)179

第十六节 终身定期金(第759条至第761条)182

第十七节 赌博打赌(第762条至第764条)183

第十八节 保证(第765条至第778条)183

第十九节 和解(第779条)186

第二十节 债务约定和债务承认(第780条至第782条)187

第二十一节 指示证券(第783条至第792条)187

第二十二节 无记名证券(第793条至808a条)189

第二十三节 物的出示(第809条至第811条)192

第二十四节 不当得利(第812条至第822条)193

第二十五节 侵权行为(第823条至第853条)195

第三编 物权法(第854条至第1296条)203

第一章 占有(第854条至第872条)203

第二章 关于土地权利的一般规定(第873条至第902条)206

第三章 所有权(第903条至第1011条)213

第一节 所有权的内容(第903条至第924条)213

第二节 土地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第925条至第928条)218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和丧失(第929条至第984条)219

第一小节 转让(第929条至第936条)219

第二小节 取得时效(第937条至第945条)221

第三小节 附合混合加工(第946条至第952条)223

第四小节 物的出产物和其他组成部分的取得(第953条至第957条)224

第五小节 先占(第958条至第964条)225

第六小节 拾得(第965条至第984条)227

第四节 基于所有权的请求权(第985条至第1007条)231

第五节 共同所有(第1008条至第1011条)236

第四章 地上权(第1012条至第1017条)237

第五章 役权(第1018条至第1093条)238

第一节 地役权(第1018条至1029条)238

第二节 用益权(第1030条至第1089条)240

第一小节 物上用益权(第1030条至第1067条)240

第二小节 权利上的用益权(第1068条至第1084条)248

第三小节 财产上的用益权(第1085条至第1089条)251

第三节 限制的人役权(第1090条至第1093条)252

第六章 先买权(第1094条至第1104条)253

第七章 土地负担(第1105条至第1112条)255

第八章 抵押权土地债务定期土地债务(第1113条至第1203条)257

第一节 抵押权(第1113条至第1190条)257

第二节 土地债务和定期土地债务(第1191条至第1203条)275

第一小节 土地债务(第1191条至第1198条)275

第二小节 定期土地债务(第1199条至第1203条)277

第九章 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第1204条至第1296条)278

第一节 动产质权(第1204条至第1272条)278

第二节 权利质权(第1273条至第1296条)287

第四编 家庭法(第1297条至第1921条)292

第一章 婚姻(第1297条至第1588条)292

第一节 订婚(第1297条至第1302条)292

第二小节 禁止结婚(第1306条至第1308条)293

第二节 结婚(第1303条至第1312条)293

第一小节 结婚能力(第1303条至第1305条)293

第三小节 结婚能力证书(第1309条)294

第四小节 结婚(第1310条至第1312条)295

第三节 撤销婚姻(第1313条至第1318条)296

第四节 在死亡宣告后重新结婚(第1319条至第1352条)299

第五节 婚姻的一般效力(第1353条至第1362条)300

第六节 婚姻财产制(第1363条)304

第一小节 法定婚姻财产制(第1363条至第1407条)304

第二小节 合同婚姻财产制(第1408条至第1557条)312

一、一般规定(第1408条至第1413条)312

(一)一般规定(第1415条至第1421条)314

三、婚姻财产共有制(第1415条至第1557条)314

二、婚姻财产分割(第1414条)314

(二)由丈夫或由妻子管理共有财产(第1422条至第1449条)316

(三)婚姻双方共同管理共有财产(第1450条至第1470条)323

(四)共有财产的分割(第1471条至第1482条)328

(五)延续的婚姻财产共有制(第1483条至第1557条)331

第三小节 婚姻财产制登记簿(第1558条至第1563条)341

第七节 离婚(第1564条至第1587p条)343

第一小节 离婚理由(第1564条至第1568条)343

第二小节 离婚一方的生活费(第1569条至第1586b条)344

一、原则(第1569条)344

二、生活费权利(第1570条至第1580条)344

三、给付能力和顺序(第1581条至第1584条)349

四、对生活费请求权的安排(第1585条至第1585c条)350

五、生活费请求权的终止(第1586条至第1586b条)351

第三小节 供养补偿(第1587条至第1587p条)352

一、原则(第1587条)352

二、对供养的期待资格或预期的价值补偿(第1587a条至第1587e条)352

三、债法上的供养补偿(第1587f条至第1587n条)358

四、当事人协议(第1587o条)361

五、对供养债务人的保护(第1587p条)362

第八节 教会方面的义务(第1588条)362

第二章 亲属(第1589条至第1772条)362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1589条至第1590条)362

第二节 出身(第1591条至第1600e条)363

一、一般规定(第1601条至第1615条)367

第三节 生活费义务(第1601条至第1615o条)367

二、对子女及其未相互结婚的父母的特别规定(第1615a条至第1615o条)373

第四节 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一般规定(第1616条至第1625条)375

第五节 父母照顾权(第1626条至第1704条)378

第六节 (第1705条至第1711条)(已废除)394

第七节 辅助(第1712条至第1718条)394

第八节 (第1719条至第1740g条)(已废除)395

第九节 收养(第1741条至第1772条)395

第一小节 收养未成年人(第1741条至第1766条)395

第二小节 收养成年人(第1767条至第1772条)406

第三章 监护法定照管代管(第1773条至第1921条)407

第一节 监护(第1773条至第1895条)407

第一小节 设立监护(第1773条至第1792条)407

第二小节 行使监护职责(第1793条至第1836e条)413

第三小节 监护法院的关照与监督(第1837条至第1848条)427

第四小节 青少年局的协助(第1849条至第1851a条)429

第五小节 免除监护(第1852条至第1857a条)430

第六小节 家庭委员会(第1858条至第1881条)(已废除)431

第七小节 监护终止(第1882条至第1895条)431

第二节 法定照管(第1896条至第1908k条)434

第三节 代管(第1909条至第1921条)444

第五编 继承法(第1922条至第2385条)447

第一章 继承顺序(第1922条至第1941条)447

第二章 继承人的法律地位(第1942条至第2063条)451

第一节 接受和拒绝遗产遗产法院的关照(第1942条至第1966条)451

第一小节 遗产债务(第1967条至第1969条)456

第二节 继承人对于遗产债务的责任(第1967条至第2017条)456

第二小节 对遗产债权人的公示催告(第1970条至第1974条)457

第三小节 对继承人责任的限制(第1975条至第1992条)458

第四小节 制作遗产清册及继承人的无限责任(第1993条至第2013条)462

第五小节 具有迟延效果的抗辩(第2014条至第2017条)467

第三节 遗产请求权(第2018条至第2031条)468

第四节 多数继承人(第2032条至第2063条)470

第一小节 继承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第2032条至第2057a条)470

第二小节 多数继承人与遗产债权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第2058条至第2063条)477

第三章 遗嘱(第2064条至第2273条)478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2064条至第2086条)478

第二节 指定继承人(第2087条至第2099条)483

第三节 指定后位继承人(第2100条至第2146条)485

第四节 遗赠(第2147条至第2191条)495

第五节 遗托(第2192条至第2196条)504

第六节 遗嘱执行人(第2197条至第2228条)505

第七节 设立遗嘱和撤销遗嘱(第2229条至第2264条)511

第八节 共同遗嘱(第2265条至第2273条)518

第四章 继承合同(第2274条至第2302条)520

第五章 特留份额(第2303条至第2338条)526

第六章 丧失继承权(第2339条至第2345条)535

第七章 放弃继承(第2346条至第2352条)537

第八章 继承证书(第2353条至第2370条)538

第九章 遗产买卖(第2371条至第2385条)543

1999《德国民法典》由于是年代较久的资料都绝版了,几乎不可能购买到实物。如果大家为了学习确实需要,可向博主求助其电子版PDF文件(由郑冲,贾红梅译 1999 北京:法律出版社 出版的版本) 。对合法合规的求助,我会当即受理并将下载地址发送给你。

高度相关资料

德国民商法导论(1996 PDF版)
德国民商法导论
1996 北京市: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现代民法文化与中国民法法典化( PDF版)
现代民法文化与中国民法法典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 PDF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0
德国商法(1993 PDF版)
德国商法
1993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法德农民问题(1951 PDF版)
法德农民问题
1951 北京:人民出版社
德国民法总论(1993 PDF版)
德国民法总论
1993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民法典(1982 PDF版)
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民法典
1982 北京:法律出版社
法国民法典  拿破仑法典(1979 PDF版)
法国民法典 拿破仑法典
1979 北京:商务印书馆
法国新民事诉讼法典(1999 PDF版)
法国新民事诉讼法典
1999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法典(1984 PDF版)
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民法典
1984 北京:法律出版社
法国民法典(1982 PDF版)
法国民法典
1982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拿破仑法典  又名,法国民法典(1979 PDF版)
拿破仑法典 又名,法国民法典
1979 北京:商务印书馆
辩证法史  德国古典哲学(1982 PDF版)
辩证法史 德国古典哲学
1982 北京:人民出版社
法国民法典(1999 PDF版)
法国民法典
1999 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德国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1999 PDF版)
德国经济犯罪与经济刑法研究
1999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