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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前言1

第一章 绪论1

第一节 从个别安全保障向集体安全保障的过渡1

一、传统安全保障制度的失败1

二、保障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新方式4

西文缩略语5

第二节 集体安全的概念5

一、概念的不确定性5

二、本书的集体安全概念9

第二章 集体安全的理论和实践溯源13

第一节 从但丁的《帝制论到亨利四世的《大设计》13

一、但丁的“世界帝国”式的和平思想14

二、关于国际联盟的新思路15

三、十六、十七世纪的新发展18

一、佩恩的欧洲和平计划21

第二节 经佩恩、圣皮尔、边沁、康德等的发展21

二、圣皮尔使欧洲获得永久和平的备忘录22

三、边沁的普遍和永久和平计划25

四、康德的《论永久和平》26

第三节 十九世纪至二十世纪初的和平主义思潮29

一、美利坚和平协会的集体安全机构设计29

二、莫利纳里、布伦奇利和洛里默33

第四节 小结37

一、建立国际联盟的民间动议39

第三章 集体安全保障的首次实践——国联盟约下的集体安全体制39

第一节 人类第一个集体安全体制的建立39

二、国际联盟的建立47

第二节 国际联盟盟约关于集体安全的规定49

一、国联盟约中的集体安全观念49

二、盟约第10条下集体安全义务的性质和范围50

三、禁止诉诸非法战争53

四、违反盟约义务的制裁55

五、集体安全组织的体系及其职权56

第三节 国联集体安全体制在实践中的运作58

第四节 国际联盟的历史经验61

第四章 联合国宪章下的集体安全体制64

第一节 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的政治基础64

一、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的建立64

二、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的政治基础及其法律化67

第二节 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下的基本义务73

一、以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为宗旨73

二、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下的基本义务74

(一)联合国会员国的义务74

(二)非联合国会员国的义务78

第三节 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的组织形态及其职能划分80

一、组织形态的设计思想80

二、集体安全体制的组织结构81

三、集体安全保障职能的划分83

第四节 集体安全制度下国际争端的和平解决85

一、和平解决争端义务的性质和范围85

二、联合国和平解决争端的程序87

三、安理会在和平解决争端方面的职权91

四、联合国和平解决争端职能的性质93

第五节 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之应付办法94

一、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之断定95

二、防止情势恶化之临时办法98

三、维持或恢复国际和平之强制办法101

四、维持国际和平及安全所必需之军队、协助及便利103

五、宪章第43条长期“停摆”的法律后果109

六、安理会集体强制决议的实施111

第六节 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下的区域办法113

一、问题的由来113

二、旧金山制宪会议的解决方案116

三、区域机关和区域办法在联合国体制中的地位118

第七节 小结——历史的进步与时代的局限122

第五章 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在实践中的运作126

第一节 集体强制办法的适用126

一、对南罗得西亚的强制性经济制裁126

二、对南非的武器禁运及经济制裁133

第二节 军事制裁的非法适用—朝鲜战争139

一、朝鲜同题的由来139

二、朝鲜战争的爆发及联合国的行动141

三、“联合国军”的性质问题146

第三节 集体安全体制在大国卷入冲突情况下的运作149

一、英法联合武装干涉埃及——苏伊士运河危机149

二、古巴导弹危机152

三、美国武装干涉多米尼加154

四、越南战争156

五、苏联入侵捷克斯洛伐克160

六、苏联侵略阿富汗164

第四节 集体安全体制在非殖民化中的运作167

一、印度尼西亚独立168

二、三次印巴战争172

三、联合国刚果行动177

四、塞浦路斯问题180

五、纳米比亚独立183

第五节 集体安全体制在世界“热点”地区中的运作187

一、阿以冲突和五次中东战争188

二、两伊战争197

三、越南侵略柬埔寨201

第六节 从实践中引出的几点认识205

第六章 当代集体安全之主要法律问题211

第一节 禁止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211

一、宪章的规定及解释上的分歧211

二、禁止使用威胁或武力原则的法律含义215

三、禁止武力威胁和武力之限度218

四、结论219

第二节 为侵略定义220

一、国际联盟与侵略定义220

二、联合国侵略定义的制订222

三、1974年《侵略定义》评析224

四、侵略定义与间接武装侵略230

五、侵略定义与民族自决权231

第三节 禁止使用武力之例外——自卫233

一、非战公约与自卫权234

二、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下的自卫权237

1.宪章第51条的规定237

2.何谓“武力攻击”?239

3.集体自卫之含义240

4.合法自卫与武力报复243

三、关于预先自卫同题的法律争论244

一、1945年以前的法律状态249

第四节 使用武力保护在国外的国民249

二、联合国时代的国家实践250

三、关于合法性问题的争论253

第五节 所谓的人道主义干涉256

一、联合国时代的人道主义干涉257

二、人道主义干涉的传统理论262

三、联合国体制下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性问题264

第六节 同意作为排除使用武力的不法性的根据268

一、以同意作为使用武力之根据的诸种情况268

二、领土国的同意作为排除使用武力的非法性的根据270

1.事前同意与事后同意271

2.给予同意者的合法地位272

3.同意的自愿性274

4.同意的有效范围275

5.同意不能变更“强行法”义务276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278

第一节 走向集体安全保障是人类发展的一种趋势278

第二节 理想的集体安全保障280

一、国联的集体安全体制283

第三节 现实的集体安全保障283

二、联合国的集体安全体制284

第四节 集体安全保障之前途289

一、我们的时代289

二、集体安全的前途290

附录:292

一、联合国宪章关于集体安全的规定(摘要)292

二、主要参考书目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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