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根据《中草药相关肝损伤临床诊疗指南》对骨康胶囊相关肝损伤病例进行再评价》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本系列图表出处文件名:随高清版一同展现
《基于被动监测数据和医院病例的一种补骨脂制剂相关肝损伤再评价》
注:分级标准:疑似诊断为(1)+(2)+(3);临床诊断:疑似诊断+(4)+(5)(或(6)或(7));确定诊断:疑似诊断+(8),或临床诊断+(8),或临床诊断+(9)。
根据《中草药相关肝损伤临床诊疗指南》9级判据[7]进行临床再评价如下:7名患者出现肝功异常,均达到药物性肝损伤生化学标准,发病前有可疑肝损伤药物(骨康胶囊)应用史,符合判据(1)。进一步全面筛查可能导致肝损伤的原因,7名患者既往无特殊疾病史,入院后化验检查可排除病毒、免疫、遗传代谢、血管等因素导致肝损伤,无饮酒史可排除酒精性肝损伤可能,故可排除其他导致肝损伤的原因,符合判据(2)。所有病例RUCAM评分均大于3分,符合判据(3)。综上,符合上述判据(1)+(2)+(3),达到中草药相关肝损伤疑似诊断。患者1联用药物中布洛芬、左氧氟沙星、对乙酰氨基酚等均有明确的肝毒性,因此不符合判据(4),患者2服用的中药汤剂不详,不符合判据(4)(5),因此患者1,2只达到《指南》中的“疑似诊断”标准;患者3,7仅服用过骨康胶囊,收集剩余药物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为正品,符合判据(4)(5);患者4,5,6服用的药物除骨康胶囊外,还有骨疏康、独一味、祖师麻、金天格4种中成药制剂,目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尚未通报过以上4种药物的肝损伤风险,上述药物经查询均为正品,因此也符合判据(4)(5)。综上,患者3,4,5,6,7均达到《指南》中的“临床诊断”标准。由于判据(6)(7)(9)未做,且所有患者均未发生再激发事件,不符合判据(8),无达到“确定诊断”标准的病例,见表3。
图表编号 | XD0098664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10.01 |
作者 | 刘亚蕾、葛斐林、朱敬肖、景婧、王伽伯、张雅铭、郭玉明、肖小河 |
绘制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医学院研究生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全军中医药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全军中医药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全军中医药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中西医结合肝病诊疗与研究中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全军中医药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全军中医药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全军中医药研究所、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全军中医药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