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蕉城区三次产业的增加值及占GDP的比重》
数据来源:《蕉城统计年鉴2018》。
2014年,蕉城区服务业增加值为998223万元,占GDP的比重为41.70%,福建省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39.60%;2015年,蕉城区服务业增加值为1116776万元,占GDP的比重为41.81%,福建省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1.56%;2016年,蕉城区服务业增加值为1268767万元,占GDP的比重为42.27%,福建省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3.17%;2017年,蕉城区服务业增加值为1520337万元,占GDP的比重为38.92%,福建省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45.41%。由此可见,2014年和2015年蕉城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高于福建省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2016年和2017年,蕉城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低于福建省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且2017年蕉城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较2016年降低了3.35个百分点,如表2所示。现代服务业对全区GDP的贡献率和拉动率处于下降的趋势,这不利于推动蕉城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图表编号 | XD0097140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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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陈琳燕 |
绘制单位 | 宁德市蕉城区统计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