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部分地区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及占GDP的比重》
注:根据《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7》(中国统计出版社2017年12月)提供的数据汇总测算;2016年文化产业增加值数据包含科技研发支出。
第一,民族地区文化产业发展势头迅猛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并存。整体而言,如同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梯状分布格局一样,中国地区间文化产业发展也呈现出由东到中再到西的梯度发展态势。民族八省区全部位于西部地区,无论从东中西各省区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主营收入,还是文化产业各类别增加值排序来看,阶梯状分布的特征都很明显。特别是从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这一核心指标来看,民族地区文化产业产值虽然不断提升,但产业比重较小。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公认的标准是该产业应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5%以上,中国的整体目标是到“十三五”末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2015年、2016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分别为27 235亿元和30 785亿元,占GDP的比重分别为3.95%和4.14%;民族八省区不仅产业增加值总量小,而且占GDP的比重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如2016年,八个民族省区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总和为1840.5亿元,仅占全国的5.98%,只相当于广东省的43.2%、江苏省的47.6%,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15370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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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03.01 |
作者 | 张瑾燕 |
绘制单位 | 大连民族大学文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