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2015-2016年藏羌彝各省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占GDP比重》

《表7 2015-2016年藏羌彝各省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及占GDP比重》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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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方诉求与产业发展规律: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的学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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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中国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年鉴(2017)》。

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的核心区大多是以县城、乡镇和特色文化村落为主体的地方文化消费市场,其本土文化市场的规模、性质决定了产业发展的体量、规模。尽管辐射区、枢纽城市有规模较大的消费群体和市场潜力,但受到区域内交通条件、气候环境和核心区文化服务能力的限制,如以现代时尚文化产品的商业价值和现代产业的基准进行考量,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的市场规模、体量还相对不足,难以促成文化产业的规模化发展。2016年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七省区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111.4亿元,较上一年增长14.17%,占地区生产总值(GDP)比重为3.48%,较上一年度提高0.18个百分点。从横向比较来看,2016年七省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总额仅为10.11%,地区生产总值(3.48%)也远低于全国总体水平(4.07%);分省区来看,陕西和四川占GDP比重基本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其余五省区则远低于全国总体水平(见表7)。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文化企业总量相对较少,市场竞争力较弱,文化企业“小散弱”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见表8)。文化产业发展对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沿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弱,在提升地方居民收入、增加社会就业、推动扶贫攻坚等方面的作用并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