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国统股份追溯调整前后数据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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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政府补助会计违规处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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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证监会新疆监管局对国统股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原因是国统股份未按照国家会计准则将2014年度新产品研发奖励资金850万元确认为递延收益,而是直接计入了当期收益。按照我国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政府补助应计入递延收益并根据资产使用寿命在之后若干年度内摊销,而国统股份此次违规处理行为则严重影响了其2014年度利润。根据其2014年报,当年净利润为6726.44万元,其中违规处理的政府补助850万元占比12.64%。除此之外,新疆监管局在调查中还发现,国统股份在2013年和2014年成本核算过程中通过少计原材料成本而虚减营业成本,从而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2016年其发布公告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追溯调整后的2014年净利润为158.15万元,而违规处理的政府补助占追溯调整后净利润金额的16.30%。其具体数据如表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