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6 聚类方差分析表:政府监管、碳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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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监管、碳信息披露与融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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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对整个样本的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和融资约束进行了多元回归分析,经过husman检验采用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回归。在此基础之上,限于扩展现金—现金流敏感模型无法使用交乘项的影响,为了分析政府监管对企业碳信息披露和融资约束的调节作用并检验假设H2,本文首先依据中国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PITI指数这一变量,利用K均值聚类法将样本数据分为政府监管水平较低和政府监管水平较高的两组见表5。聚类分组结果如表6所示:PITI指数较高组的均值为67.23,共有510个观测值;PITI指数较低组均值为31.54,共275个观测值。同时由表7可知,两组的PITI指数差异通过了F检验,且在1%的水平上具有显著差异,这说明本文的分组情况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