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 甲骨文、铭文、小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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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青铜铭文的文字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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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自王本兴《甲骨文字典》、容庚《金文编》、汉典网

象形字在甲骨文中所占比例较大,《说文解字》云:“象形者,画成其物,随体诘诎,日月是也。”[7]即象形是通过描绘事物的形象来造字的。表7“焚”是会意字,但是构成它的三个部件都是象形字。“攻”字右边两个部件象手拿武器之形,铭文对甲骨文中的象形部件进行了简化,“攴,小撃也,古同攵”,小篆时仍用“攴”,楷体时改为“攵”。先秦时期诸子百家争鸣,各种学说思想纷纷出现,有儒家经世济民的入世之道,有道家清虚自守的出世哲学。“宦”会意字,本义“仕”,即入朝为官。因此造字时象“宫墙”和“屈服的臣子”之形,意为“入宫为官的臣子”,到了铭文时期,图画性减弱。“吉”会意字,本义为“善”。甲骨文上部件象兵器之形,下方为盛兵器的器皿,意为放下兵器,与人民有益,此为“善”。铭文的“吉”简化了兵器的形状,同楷体接近。甲骨文“福”为会意字,表示祭祀时,两手捧酒坛浇在祭台上。铭文“福”则演变成形声字,形符“示”与祭祀有关,“畐”表音。“盛,黍稷在器中以祀者也,从皿成聲”,由两个部件构成,左为器皿,右为甲骨文“成”,表示已经具备的工具“斧”“杵”。铭文时期两部件符号化,与小篆相近,并且明确了“成”表音,“皿”表意的功能。铭文“鼓”“盾”“祭”“和”已经很接近小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