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长吉区域协同创新发展指数》
选取2011—2017年长春、吉林两市相关数据进行创新协同发展综合指数的计算。在计算前,首先要进行数据的无量纲化处理,考虑到所确定的创新协同发展指标类型均为正向指标,故采用公式X'i=(Xi-Xmin)/(Xmax-Xmin)来进行标准化处理,其中Xi表示原始数据,Xmin表示原始数据中的最小值,Xmax表示原始数据中的最大值;X'i的取值范围在0到1之间。由于计算综合指数的所有指标均进行了标准化处理,每个指标都反映了创新协同发展的不同侧面,故每个指标采取等权重法,求得每年的yi(i=1,2,分别对应长春市、吉林市)。综合指数,为2011—2017年i市GDP生产总值占吉林省GDP比重平均值,计算结果见表2。
图表编号 | XD0094836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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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10 |
作者 | 王芳、赵辉越、沈滢、王琦 |
绘制单位 | 长春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长春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吉林省区域经济与中小企业发展研究所、长春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吉林省区域经济与中小企业发展研究所、长春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吉林省区域经济与中小企业发展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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