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教育与贫困者婚姻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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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如何促进贫困者的婚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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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研究已将性别作为控制变量,故上表未考虑婚育上的性别差异。

研究先从有无婚史、有无配偶、有无子女三个方面进行样本统计。表2的结果显示,1 060人有婚史;1 030人有配偶,其中1 010人的配偶有工作;无论有无婚史,1 073个样本均报告有子女(包括养子养女)。在此基础上,研究分别从四个子维度进行描述。从按受教育程度由低到高的顺序来看,五个分组分别刻画出从21.74岁到25.91岁不等的初婚年龄,从5.33年到13.27年不等的配偶受教育年限,从23.43到45.58不等的职业地位指数,以及从2.05个到1.09个不等的子女数量。总体上,初婚年龄、配偶受教育年限、配偶职业层次三个子维度,均呈现出随受教育程度增加而逐渐增加的趋势,而生育规模维度呈现出随受教育程度增加而逐渐减少趋势。两种趋势均极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