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种保护模式比较:国际传统知识保护模式分析与中医药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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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传统知识保护模式分析与中医药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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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国际传统知识保护已经形成了这两种成熟的模式(表1)。而对于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来说,必须重视将中医药的实际保护需求与国际经验相结合来开展保护工作。中医药传统知识高度文献化,自两汉以来,大量中医药传统知识在古医籍中记录下来。古医籍主要处于公有领域,防止不当占有的需求比较强烈,需要进行防御性保护。同时,也有一些中医药传统知识并没有高度文献化和公开,而是由个人、家族、师承群体、老字号药企、医疗机构等持有并传承,处于活态性传承的状态,这类传统知识也是中医药传统知识重要的组成部分,常常也和古籍记载的中医药传统知识有所关联,但还主要是通过口传心授等保密的方式在非公有领域特定群体中传承应用,都有必要赋予持有人相应的权益,开展积极性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