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级城市名单 (9个)》
1级城市:经济发达的超大型城市,包括北京、成都、重庆、上海、深圳、苏州、天津、杭州、广州等9个城市(见表2)。常住人口规模超大,均接近或超过1000万人;购买力最强,人均GDP接近12万元。乘用车销量规模高,平均接近50万辆;经济综合实力和抗风险能力强,支撑2018年销量增速居各级城市之首。乘用车保有水平高,由于部分城市实施限购政策,抑制需求的释放,导致其千人保有量低于2级城市。
图表编号 | XD0092511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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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9.01 |
作者 | 贾炜 |
绘制单位 | 国家信息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