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948年屯留县夏屯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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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屯留县农业税收政策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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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屯留县夏屯工作总结》(1948年9月),屯留县档案馆藏,8-9-8-6,第76页。

基于农民负担较重的问题,1948年屯留县委决定在夏收之后夏屯(1)之前召开农业负担办法研究会议,颁布新的农业负担办法试行草案。但是夏收前,一、二、三、四区部分村遭遇冰雹灾害,而且全县普遍出现了麦子发霉的问题,屯留县委当即派干部到受灾村调查,以便对灾情问题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因天灾问题,新的农业负担办法草案并未公布,屯留县委结合灾情和1947年秋屯的负担分数对各村的夏屯任务做了分派。召开群众会议,广而告之,今年的夏屯是“借”的性质,“有的多借,少的少借,没有的不借”[5]74。此外,还对受灾严重的村进行了适当的照顾,根据每户的收成以村统计,按受灾程度不同,减去受灾部分的富力才是受灾村的负担。每个区都有减免,一区356石,二区410石,三区330石,四区270石,五区234石,全县共减免1 600石。全县夏屯任务负担麦18 600石,减去受灾村麦1 600石,实屯完成数16 690石,民欠数309.9石,民欠数大部分在二区,二区民欠数达298.7石[5]75。屯留县1948年夏屯任务完成情况详见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