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华老义庄公益慈善方面支出表(193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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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宗族到乡邻:清末江南义庄救助事业的社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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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苏南人民行政公署土地改革委员会编:《土地改革前的苏南农村》,内部印行,1951年,第73页。

参与地方社会建设,是义庄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又一具体表现。苏州留园内设祠堂、家善堂、义庄、园林等,“池榭树石,悉隶义庄”(5)。为扩大义庄的进项及满足游人的观览需求,义庄将留园对外开放,收取门票。光绪庚戌年收游资洋7000元,即便市面清淡时,一年收入也有3500元。(6)光绪三十二年(1906),苏沪铁路开通,来者愈众。当时苏州商务局正在修筑阊门至钱万里桥的马路,经过杨庵浜,但没有建设到留园的马路计划。义庄向苏州商务局建议:“亟宜接通马路招徕商民,多设店肆,以兴市幸”,“如蒙允经添筑支路一条,直达留园义庄,为兴商便民起见,愿交三千元,以助工程之需”。(7)既方便游客,又利于商业发展,商务局也乐见其成,遂“准予酌办”(8)。1907年6月12日,留园马路正式动工,次年1月11日开通,马路十分宽敞。(9)马路的开通对留园义庄旅游业有所推动,义庄管事巢丙熙在给盛宣怀的信中说:“马路通核后,游资收数似较上年正月中旬稍旺顺”(10)。当然,修筑马路也是义庄造福地方利及子孙后代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