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1993-2014年中国商业秘密立法水平的测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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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业秘密保护水平的定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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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上评价体系,对立法水平进行量化测算,测算时所依据的法律文件如下:巴黎公约、TRIPS协议、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民事诉讼法和刑法。由于我国最早对商业秘密进行立法的是1993年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因此,测算立法水平的起始时间是1993年。考虑到执法水平的可获得数据截止到2014年,立法水平的测算也相应地截止到2014年。具体测算结果见表2,表2仅列出立法水平有变动的年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