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处理后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处理后废气执行GB 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15 m排气筒的二级排放标准值及GB 31570—2015《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关指标的要求(表2)。
图表编号 | XD0089152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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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王锦华、杨军、徐海波、张连波、李涛 |
绘制单位 | 中海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海油宁波大榭石化有限公司、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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