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臭气特征污染物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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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外光解处理石化污水臭气中VOCs的应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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臭气特征污染物浓度见表3。可知:工艺改进前臭气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的浓度为220 mg/m3,远高于GB 31570—2015中120 mg/m3的规定限值。这主要是由于非甲烷总烃中含有不能被微生物有效降解的有机气体。此外,臭气浓度为3000也超过其排放限值。工艺改进后最终排放的气体中非甲烷总烃的浓度下降到80 mg/m3,去除率由60.12%提高到85.45%。改进后甲硫醇和CS2的去除率达到90.57%和88.60%。其余各污染物的降解率均得到显著提高,低于排放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