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有毒废气污染物排放值》
(单位:mg/m3)
对处置后烟气中的氮氧化物、氟化物、氨、氯气、氯化氢进行检测(见表4),各污染物排放值均达到《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中表2的标准要求。
图表编号 | XD0011217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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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1.20 |
作者 | 盛守祥、于俊波、徐元宁、冯俊亭、戴翔、刘海生 |
绘制单位 | 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合肥京东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合肥京东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合肥鑫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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