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Ⅰ期与Ⅱ~Ⅳ期药物临床试验特点比较》
根据我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3]第三十一条规定:申请新药注册,应当进行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分为Ⅰ、Ⅱ、Ⅲ、Ⅳ期,各阶段顺次开展,为药物上市提供安全性及有效性的证据支持。各期临床试验基于其不同的目的,在方案设计和开展流程上各具特点。其中Ⅰ期药物临床试验是首次应用于人体的试验研究,其目的在于观察人体对于新药的耐受程度及其药代动力学特征,做出初步的临床药理学及人体安全性评价。相较于Ⅱ~Ⅳ期临床试验,Ⅰ期药物临床试验在试验规模、试验周期、开展场所及结果呈现等方面具有“短、小、精、悍”的特点,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8094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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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5 |
作者 | 姚贺之、李睿、高蕊、曹唯仪、王淑阁 |
绘制单位 |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