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8 特定东道国检验: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就业效应”:理论机制与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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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就业效应”:理论机制与实证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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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别表示1%、5%、10%水平上显著;Year、Region、Industry分别表示年份、地区和行业固定效应。

OFDI对母公司的“就业效应”不仅与企业投资动机相关,同时与进入的东道国也相关。从中国的经验数据看,所以向发达国家的投资多以技术寻求型OFDI为主[24]。相较于发展中国家,中国海外投资企业可能还具有某些特定的比较优势和战略投资需求,所以投资于发展中国家的多以生产综合类和资源寻求类OFDI为主。本文的样本数据也显示84.21%的技术寻求类OFDI进入了发达国家,79.94%的生产综合类和资源寻求类OFDI进入了发展中国家。根据前文理论分析,前者由于带动了高技能劳动力的就业进而促进母公司就业提升,后者则由于“产出效应”和“替代效应”对母公司就业产生了影响。此外,还发现中国部分企业通过投资于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传统的避税天堂等地来获取优惠的外资政策,存在严重的“制度逃避投资”动机,这类企业基本不具有实际意义的外资身份。基于以上目的,将OFDI投资的东道国划分为两类:一类为发达国家(地区)和发展中国家(地区),另一类为只有避税港地区和无避税港地区,具体检验结果见表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