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中国各省 (市、区) 热力的CO2排放系数》
资料来源:表格数据来源于文献[20]。
现有对于中国建筑业碳排放的研究,以省(市、区)范围为研究对象的研究基本以2005年为起点,至2015年,研究区间相对较短,无法反映长期趋势性特征。本文将研究期间扩展到1997—2015年,由于2005年之前建筑材料的相关统计数据缺失,之前年份建筑材料产生的碳排放无法核算。因此,依据IPCC中碳排放的计算方法[19],本文将建筑业消耗的17种能源(直接碳排放)以及热力和电力(间接碳排放)作为建筑业碳排放的来源(表1)。17种能源的碳排放量是指参照IPCC提供的低位热值、碳排放因子和碳氧化比率来估算出建筑业的直接碳排放量。各省(市、区)电力的碳排放系数如表2所示。热力的碳排放系数如表3所示。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图表编号 | XD008607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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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5 |
作者 | 范建双、周琳 |
绘制单位 | 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浙江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