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8—2016年中国各省 (市、区) 工业结构合理化程度测算》
注:经作者计算整理而得。
对我国31省(直辖市、自治区)(不包含香港、澳门、台湾的数据,下同) 的工业结构合理化程度进行测算(见表1)。根据式(1)以及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得性,时间维度选取2008—2016年,其中Ykij使用各地区工业行业的增加值数据,为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使用工业增加值指数以2008年为基期进行换算;Yk使用各地区的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同样为剔除价格因素的影响,使用地区生产总值指数以2008年为基期进行换算;Xkij使用各地区工业行业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通过将按行业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采矿业、制造业以及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数据加总而得;Xk使用各地区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数。上述数据都选自国家统计局网站。
图表编号 | XD0024099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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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1.15 |
作者 | 昌忠泽、毛培、张杰 |
绘制单位 |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研究院、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研究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