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 液液萃取加标回收试验(n=6)》
以南方某地水源水(地表水)为实际样品,按试验方法对其进行测定,实际样品中未检出松节油。对该样品进行浓度略高于测定下限的加标,并以此为本底进行加标量为20.0μg/L和50.0μg/L的二次加标回收试验,重复6次,计算加标回收率与相对标准偏差(RSD)。其中,加标回收率的计算公式为:加标回收率=(加标样品测定值-样品本底值)/加标值×100%。液液萃取气相色谱法结果见表4,顶空气相色谱法结果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852795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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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刘晓颖、张丰 |
绘制单位 | 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