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主成分分析因子载荷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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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表外融资与企业会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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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节变量。将公司治理作为调节变量,其描述性符号为Cg,参照韩少真(2015)的衡量方式,采取主成分分析法从管理层治理、董监会治理、股东治理三个维度对该变量进行衡量,具体步骤如下:首先,确定三个维度下14个指标的载荷系数(详细情况见表1);其次,取载荷系数为权重,对各维度下指标实施加权平均(具体见公式1,公式2,公式3),从而确定各维度治理指数,其中,因为董监会治理与股东治理两个维度下的指标预期符号不同于载荷系数的符号,所以这两个维度的治理指数取加权平均值的相反数;最后,利用公式4计算公司整体治理指数,公式4计算结果越大,说明公司治理水平也高,反之,则说明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