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总和生育变化对比 (2000-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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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地震灾后生育模式变化的归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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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括号内为标准差。数据来源:根据“育龄妇女信息系统”数据计算而得。

虽然重灾区的总和生育率在灾前就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但在地震灾害发生后的两年内就下降了20%/左右,随后又出现了反弹,这其中是否有地震灾害的影响,需要在统计上进行验证。表3是地震灾害发生前后重灾区和对照区域的总和生育率均值的变化对比。灾后重灾区的总和生育率均值下降了0.31,其中,城镇下降了0.32,农村下降了0.27,重灾区各市的情况也基本相似。非重灾区(对照组)的灾后总和生育率均值下降了0.15,其中,城镇下降了0.14,农村下降了0.13,各对照城市的情况也基本相似。对照组与研究组的人口数量、结构,以及社会经济背景都比较相近,而地震灾害发生前后生育水平的变化却差异较大,重灾区下降的幅度比非重灾区大将近一倍,有理由相信地震灾害对生育水平产生了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