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干眼症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选择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9月30日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针灸科、眼科门诊就诊的干眼症患者88例,本次研究经临床伦理委员会审核(临床研究号:ZSLL-KY-2015-036)。通过SPSS 17.0统计软件产生随机数字,制成随机分配卡,装入依次编号的不透明信封。按照患者进入试验的顺序依照信封编号拆封取卡,严格按照卡片序号规定将患者分为穴位埋线组(埋线组)与人工泪液对照组(药物组),各44例。埋线组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治疗脱落3例,最终纳入41例。两组患者性别、年龄、病程等一般资料经统计学分析,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均P>0.05),具有可比性,详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3442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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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12 |
作者 | 刘婧、陆婷婷、韩德雄、王超、陈利芳、王晨瑶、方剑乔 |
绘制单位 |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针灸科、浙江中医药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针灸科、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针灸科、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针灸科、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针灸科、浙江中医药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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