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
见表1。两组患者年龄、相关既往史、颅脑外伤史、高热惊厥史、首次发病年龄、病程及治疗前1个月发作频次等方面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其中可见,两组患者病程的50%分位数均为13.50年,治疗前1个月发作频次的50%中位数均为4.00次,基线基本一致,具有一定的可比性。
图表编号 | XD00129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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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1 |
作者 | 王潇慧、丁成赟、孙江燕、袁斯远、刘金民 |
绘制单位 | 青岛市中医医院、青岛市海慈医疗集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