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液晶技术案例特征情况》
本案例抽取前文中范畴化的特征描述实证,如表2所示,特征描述中大部分特征符合实证结果,但其中液晶技术相对于CRT技术,并不存在简化操作或加强可靠性的情况,技术早期在同等或近似性能下,液晶显示屏价格也远高于CRT显示屏,因此操作简单、性能可靠、价格便宜3个特征在本案例中被予以否定。此外,一般认为颠覆性技术可以开发出新的技术或技术产品的功能,但本案例中无辐射、无闪烁、体积小等技术优势很难被认为是新功能,需要对该特征进行修正,尝试将在位技术所不具有的功能或性质视为颠覆性技术的新功能。在该案例中最早发明液晶显示屏的美国无线电公司在早期对液晶技术表现出极大的重视,但后期因为多次尝试后判定液晶技术只能适用于小型显示屏,无法用于彩电行业而最终放弃。因此,新兴市场并非不受在位企业的重视,而会因为种种客观因素使在位企业无法采纳早期颠覆性技术。
图表编号 | XD0082623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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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05 |
作者 | 苏鹏、苏成、潘云涛 |
绘制单位 |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