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家庭对死亡孕产妇劳动力缺失的应对情况》
注:a截至基线调查,共有104例孕产妇死亡的新生儿存活,包括分娩前死亡46例,死产21例,孕产妇死亡后至基线调查期间死亡12例;b基线调查至随访调查期间,有2例新生儿死亡。
为帮助照顾家庭和孩子,替代孕产妇的部分职能,截至基线调查,有新成员加入的家庭中,成员角色包括死亡孕产妇的公婆(11个家庭)、父母亲(1个家庭)、丈夫的再婚妻子(5个家庭)和其他人员。随访期间,加入的新成员角色包括死亡孕产妇的公婆(18个家庭)、父母亲(2个家庭)、丈夫的再婚妻子(9个家庭)和其他人员。随访期间,有17个死亡孕产妇家庭的成员在随访期间离开了原家庭,包括5个死亡孕产妇的丈夫和6个子女(其中3个孩子被送人,3个女儿出嫁)。为替代孕产妇照顾存活的新生小儿,除了加入新成员,有近一半的家庭选择将新生小儿寄养在其他家庭中或请亲戚帮忙照顾。在随访阶段,该比例有所下降。
图表编号 | XD00824719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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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8.10 |
作者 | 叶芳、林荭、陈杰、周虹、王燕、王琳 |
绘制单位 | 中日友好医院儿科、中日友好医院儿科、首都儿科研究所保健科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