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与已有文献排放因子的比较》
注:*表示PM2.5排放因子。
将本研究所得数据与已有的文献数据进行对比,具体见表3。对比已有的文献资料,不同煤质、不同燃烧方式的各个指标研究结果差异明显。针对烟煤燃烧时PM10排放因子,孔少飞等[8]测得天津块煤燃烧PM10排放因子为11.929 g/kg;严沁等[9]针对烟煤燃烧时PM10排放因子,测得新疆和内蒙的烟煤明烧时分别达到30.43和49.91 g/kg,远大于本研究结果;霍沫霖[10]测得城镇生活用散煤PM10排放因子为2.21 g/kg;张琦等[12]测得烟煤PM2.5排放因子为2.4 g/kg;本研究测得产自河南和陕西两地烟煤的PM10排放因子分别17.65和18.80 g/kg。针对无烟煤燃烧PM10排放因子,严沁等[9]的研究结果为7.41和8.59 g/kg;张琦等[12]测得无烟煤PM2.5排放因子仅有0.51 g/kg;本研究测得产自河南和山西晋城的无烟煤的PM10排放因子分别1.96和1.27 g/kg。蜂窝煤和型煤燃烧时PM10排放因子也差异明显,严沁等[9]研究不同产地蜂窝煤的PM10排放因子,最低4.33 g/kg,最高11.71 g/kg;孔少飞等[8]测得蜂窝煤燃烧PM10排放因子最低,为0.866 g/kg,与本研究结果的1.57和3.66 g/kg较为接近。综上所述,说明煤质不同对测定结果有显著影响。
图表编号 | XD008226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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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28 |
作者 | 刘君侠、刘琼玉、程晋俊、叶巡、梁志发 |
绘制单位 | 江汉大学工业烟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江汉大学工业烟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江汉大学工业烟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江汉大学工业烟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江汉大学工业烟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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