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经营个人税优健康险的保险公司及其获批时间表》
资料来源:根据网络文献整理而来。
自财税[2015]56号下发以来,按照“成熟一家,公布一家”的原则,2016年2月至2017年9月间,短短1年半时间内,原保监会共分六批次,先后批准了30家寿险公司在包括北京、上海、天津、重庆等四大直辖市在内的31个城市开展个人税优健康险业务试点。详情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19560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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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6.01 |
作者 | 吴海波、陈天玉、朱文芝 |
绘制单位 | 江西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西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江西中医药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