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案》
鉴于不同类型“一带一路”法律人才所需的语言能力和专业知识大相径庭,这就要求高校应设计专门的培养方案。近年来,虽然诸多法学院先后成立了各种法学人才培养实验班,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的“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的“法学菁英实验班”等,但大多数实验班并不是以直接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为目的,缺乏针对性。笔者通过梳理有关法学院的官方网站,仅获得3个与“一带一路”倡议相关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方案(见表1)。
图表编号 | XD0081410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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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3.01 |
作者 | 聂帅钧 |
绘制单位 |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