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09-2016年英国金融监管的法律变革方案 (节选)》

《表1 2009-2016年英国金融监管的法律变革方案 (节选)》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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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金融监管:缘起、法律变革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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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笔者根据英国议会官网、英格兰银行、英国财政部消息整理,具体可参见:http://www.parliament.uk/business/bills-and-legislation/.

英国的金融监管改革经历了由零散改革阶段到系统改革阶段的过程。在零散改革阶段,英国颁布了包括《对冲基金标准管理委员会标准》《金融稳定和存款者保护:强化现有框架》《金融稳定和存款者保护:特殊解决机制》《金融稳定与存款者保护:进一步的咨询》等在内的一系列法案和条例[4],在信息披露、基金资产估值管理、风险管理架构等方面做出了一些新的制度安排。从2009年起,英国金融监管进入系统改革阶段,英国政府颁布了包括《2011年金融法案》《金融监管新方案:改革蓝图》《2012年金融服务法》等若干法案(参见表1),以构建新的金融监管框架,防范和化解系统风险,维护货币和金融稳定,促进英国人民的福祉,在这些制度安排的改革中又以《2012年金融服务法》《2013年金融服务(银行改革)法》和《2016年英格兰银行和金融服务法》最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