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我国健康数据伦理研究关键词词频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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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健康数据伦理研究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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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外研究人员一直在研究保护数据安全、公民隐私、知情同意和知识产权,致力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由图2中的绿色节点和表1可知,主要研究方向是“信息安全”“健康大数据”“法律制度”“知识产权保护”“隐私权”。通过词频分析发现,我国2002年开始关注与健康数据伦理相关的法律制度,2008年频次逐渐升高,说明我国越来越注重健康数据中的法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侵权责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保护患者隐私,医生要如实向患者及家属介绍治疗方案并征得其同意;若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应承担侵权责任[9]。在保护临床试验数据方面,《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尽可能尊重受试者的隐私并对患者的资料进行保密,研究者应向受试者说明有关试验的详细情况,并取得知情同意书。为保护临床数据的知识产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药品试验数据的独占试用期为6年[10]。我国在数据保护法律框架下将健康数据从中划出来,单独立法并制定执行标准施以保护。目前已出台相关法律保护临床试验数据,但还缺乏使用电子设备采集临床数据的具体技术要求和规范,保护受试者在数据电子化中相关权益的立法尚属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