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福州市城区与非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冲动行为情况》
城区与非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害行为(轻度滋事等)与伤害行为(自伤、自杀未遂等)发生率较低,分别为0.49%(35/7 174)与0.14%(10/7 174)。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8061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15 |
作者 | 郑富豪、曾昭楠、熊端华、王春兰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立医院科研处、福州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
城区与非城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危害行为(轻度滋事等)与伤害行为(自伤、自杀未遂等)发生率较低,分别为0.49%(35/7 174)与0.14%(10/7 174)。见表5。
图表编号 | XD00806114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
绘制时间 | 2019.07.15 |
作者 | 郑富豪、曾昭楠、熊端华、王春兰 |
绘制单位 | 福建省立医院科研处、福州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