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4—2017年渔民家庭收入结构变化》

《表1 2014—2017年渔民家庭收入结构变化》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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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民家庭生产生活状况调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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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渔民家庭收入构成中,家庭经营收入构成了渔民家庭收入绝大部分,占到全部收入的90.35%,工资性收入成为渔民家庭收入的明显增长点,占全部收入的5.24%,生产性补贴(主要指渔业油价补贴)在渔民家庭收入中贡献率在萎缩,占全部收入的2.61%,转移性收入将会成为渔民家庭收入的重要补充,占全部收入的1.21%,财产性收入还不能体现增收作用,目前仅为0.59%。进而对2014—2017年渔民家庭收入结构纵向分析得出,渔民家庭经营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呈现上升趋势,由2014年的89.97%上升至2017年90.35%;渔民转移性收入随着渔民社会保障的不断完善在逐步提升,由2014年的0.7%上升至2017年的1.21%;渔民工资性收入随着近年来渔业一、二、三产业的不断融合、城镇化的不断推进也有明显提升,由2014年的4.74%上升至2017年的5.24%;渔民家庭的财产性收入占比近年来一直没有明显变化,反而有下降趋势,这也说明下一步应着手研究如何提高渔民财产性收入途径和渠道;渔民收入结构中出现明显下降的是生产性补贴,自2015年开始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开始实施,财建[2015]499号文也明确规定,从2015年起对国内渔业捕捞油价补贴政策做出调整,并力争到2019年,将国内捕捞业油价补贴降至2014年补贴水平的40%[3],随着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改革的不断深入,生产性补贴呈现明显下降趋势(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