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5 平湖市渔民家庭渔业工资性收入及其他收入情况》
注:其他收入包括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及生产补贴(惠农补贴)。
2 0 1 5年~2 0 1 8年,平湖市渔民家庭工资性收入保持增长趋势,年均增长2 7.2 4%,所占比重为24.82%~30.61%,是第二大收入来源。2018年家庭工资性收入440.24万元,是2015年的2.06倍,占家庭总收入29.67%。其中,渔业工资性收入比重不高,2015年~2018年期间,最高的2017年为20.09%,最低的2016年为9.51%,表明渔民家庭在做好经营渔业这一主业外,参与非渔业产业的积极性较高,获得的工资性收入也较高。财产性、转移性收入及生产补贴(惠农补贴)所占比重较低,2015、2016年约为16%,2017、2018年分别为5.92%、7.58%(表5)。
图表编号 | XD001227927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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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12.05 |
作者 | 王甘翔、彭頔、沈小兔、杨庆、徐军、沈佳健、胡申威 |
绘制单位 | 平湖市渔业技术推广中心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