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各国对化妆品中某些重金属的限量规定Tab.1 Limit values of Hg, Pb, As, Cd and Sb in cosmetics》
注:*含有机Hg防腐剂的眼部化妆品除外。
2009年12月22日,欧盟正式公布了关于化妆品的新法规EC No.1223/2009,规定了化妆品原料和产品的卫生要求。我国主要参照欧盟的化妆品规程,并与全球一些主要国家和地区化妆品相关标准比对的基础上,于2015年对《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在规范中,Pb、Hg、As、Cd、Sb、Tl、Nd、Zr和Be等几种金属及其化合物被列为禁用物质。美国、日本等国也均在本国的法规中规定了化妆品中某些重金属含量限度(表1)。
图表编号 | XD0077981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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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8.12.22 |
作者 | 李心爱、李周敏、姚颖、张艾彩珺、刘晓莹 |
绘制单位 |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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