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OECD与技术规范中的遗传毒性试验方法Tab.1 List of genotoxicity test methods in OECD TGs and Safety and Technic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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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遗传毒性试验研究进展及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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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示方法被技术规范收录或引用,“―”表示方法不在技术规范中。

OECD遗传毒性指导原则被认为是实施常规遗传毒性试验的金标准。目前OECD网站上有效的遗传毒性试验指导原则主要有13个(编号分别为TG471,TG473-476,TG478,TG483,TG485-490)[1-13],包括体内试验和体外试验,覆盖了基因突变、染色体畸变、生殖细胞突变等遗传毒性作用终点。OECD不断增加新的试验方法,2010年以来发布了4个遗传毒性试验TGs,即TG487-490。2016年对TG473-476,TG478,TG483,TG487-488进行了修订,其中对于体内TGs的修订更多考虑动物实验的3R原则,如:体内微核试验可使用单性别动物;可采用已经过充分验证的自动化分析系统(如图像分析系统、流式细胞术或激光扫描细胞计数仪)对微核进行检测;将遗传毒性试验方法整合入重复剂量毒性试验中。同时,新修订的TGs更加重视数据的可靠性和科学性,如要求建立历史数据库,扩大染色体畸变试验和微核试验的检测细胞数等。OECD于2014年删除了TG477果蝇伴性隐性致死试验等一些很少用或有更好替代方法的TGs。OECD和技术规范收录的遗传毒性试验方法见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