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2016年湖北省全部工业企业按年主营业务收入分组数据分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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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规模标准划分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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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分组区间为前闭后开区间,例如[0,2 000) 。

由图1可知,一阶导数为1的点由圆圈所示,表示湖北省工业企业的最佳规模划分值大约在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累计比重为80%~85%处最为适合,此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个数占所有工业企业个数的比重大约为14.0%,通过计算可得,此时规模划分值为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由表1可知,规模在1亿元以上各组中,企业个数占总体比重均小于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体的比重;而在8 000万元至1亿元组中,企业个数占总体的比重略大于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体的比重;在8 000万元以下的各组中,企业个数占总体的比重都远大于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总体的比重。也就是说,当企业规模在1亿元以上时,每增加1%的调查成本(企业个数)都可获得比1%多的工业企业总年主营业务收入信息,其成本收益呈递增趋势;当企业规模在1亿元以下时,增加1%的调查成本(企业个数)只能获得不到1%的工业企业总年主营业务收入信息,因此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的划分值能够使得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企业所占年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恰当。表1所示的分组划分方法可以研究企业个数和工业企业总年主营业务收入的关系,即相当于样本量与调查效率的关系,对于最优规模划分值的确定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