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及其影响的解析》
由此可知,自2019年4月1日起,退税率由原先11%一档分成11%和8%两档。新增一档8%的退税率主要是针对那些适用税率为9%的退税物品,其他的退税物品则维持11%的退税率不变。与“降低出口退税率”相同,“降低退税物品退税率”也设置了3个月的过渡期调整退税率使得最大限度地保障境外旅客的权益。需要强调的是,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到底是适用调整前还是调整后的时间依据,应该以境外旅客在购买退税物品时所获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图表编号 | XD00762326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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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4.25 |
作者 | 刘思嫄 |
绘制单位 | 浙江财经大学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