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主要目标》

《表3《关于全面深化价格机制改革的意见》主要目标》   提示:宽带有限、当前游客访问压缩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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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准入 完善机制 加强监管——2017年中国油气政策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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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城镇燃气配送价格监管,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6月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及配气价格制定方法,供销差率(含耗损)不超过5%,3年内降至不超过4%;管网折旧年限不低于30年。《意见》同时明确,准许收益率不超过7%,充分体现了燃气行业公用事业的特点。《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激励机制,科学确定标杆成本,低于标杆成本的,可由燃气企业和用户利益共享。《意见》出台后,国家对下游城市燃气配送环节建立起价格监管制度,意在剔除城市配气管网不合理溢价,降低用气成本,促进天然气市场健康发展。但是,受各方既得利益格局的影响,城市配气价格改革的难度远超长输管道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