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我国各省 (市) 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推移及新疆的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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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营服务特征及在我国所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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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发展存在着巨大的地区差异,经济发展水平从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逐渐降低,合作社发展数量也从东部地区向西部地区逐渐减少。由表3可知,从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来看,2016年山东、河南、河北、山西、安徽等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位居前5名,每个省都超过7万家以上,合计数量达到54.9万家,占全国合作社总数的35.1%;2016年天津、青海、北京、宁夏、上海等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位居后5名,均未超过1.2万家,合计数量3.7万家,占全国合作社总数的2.4%。从数据分析来看,东部地区除了直辖市外,其余省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均位居前列,西部省份仅有少数省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数量较多,其余省份如青海、宁夏等包括新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均位居全国后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