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2 2016年不同省份营改增税收收入减收规模测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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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分成模式创新:基于全面营改增后增值税分成效应的实证分析》
注:增值税、营业税合计收入表示2016年在“五五分成”下各地方政府实际收缴税款;增值税、营业税还原值表示假设未实行营改增,在增值税25%、营业税100%分成率下各地方政府可收缴税款;减收率1为税收返还前各省份的减收率;减收率2为计算税收返还后的减收率 (营改增后,中央对地方
依据前文测算方法及“五五分成”方式,我国实行营改增后不同省份的减收规模如表2所示。 (2)
图表编号 | XD00756008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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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7.01 |
作者 | 姜竹、岳筱蕾 |
绘制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