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长江干线船舶火灾火因比例》
燃烧需要具备3个要素:可燃物、助燃物(通常为氧气)和达到可燃物着火点的温度。同样,船舶火灾的发生光有充足的可燃物载量和助燃物氧气是不够的,有无达到可燃物着火点温度的火源才是引发一场船舶火灾的真正导火索。表1中所列出的是收集到的75起船舶火灾的火因,仅“电气线路”“机械故障”“违章动火”这三项生产性火因就引发了51起船舶火灾,占总量的68%,所以生产性火因是引发船舶火灾主要的火因。
图表编号 | XD0075398300 严禁用于非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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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制时间 | 2019.05.20 |
作者 | 曹阳 |
绘制单位 | 长江航运公安局镇江分局水上消防支队 |
更多格式 | 高清、无水印(增值服务) |